发布:2024-08-15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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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县政府北侧长城路西(南北7.82米,东西13.5米)土地一块 <结束>

房源编号:7281987

9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31
起始日期
105.5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918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08.1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97万元
  • 单价:0.9188万元/平米
  • 区域:陕西省 榆林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4-08-31
  • 结束日期:2024-09-01
  •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长城
  • 评估价:108.1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5.5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车位:物为车位的,竞买人
    查封情况:查封:有抵押: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边县县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品牌:长城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靖边县县政府北
    配套情况:车位
    装修配置:电器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特别说明:政府置换预留土地暂不能办理产证,详情咨询靖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敬请知悉

(备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向的竞买人,详询本院)';重要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本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告知如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说明:政府置换预留土地暂不能办理产证,详情咨询靖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敬请知悉

(备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向的竞买人,详询本院)起拍价:97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温馨提醒:拍卖动产、不动产及其它财产所涉及的税费等其他费用请竞拍前自行咨询以地税收部门并以其政策为准

房屋租赁情况请以实际情况为准,租赁合同不随拍下后自然解除,需提前确认租赁处置方式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具备相关购买资格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敬请知悉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标的拍卖开始前五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公共维修基金等其它的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详情并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备注:司法拍卖(变卖)中的房产需遵循当地的限购政策;因各地政策会出现变化或特殊情况,请在竞拍前咨询当地房管中心或相关部门,并以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七、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本次拍卖事宜

如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敬请知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请以系统页面为准

十、本院在未向买受人送达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裁定书以及财产未实际交付前,因其他情况变化,本院有权撤销此次拍卖,并通过买受人网络预留信息通知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领取保证金及已缴纳尾款,逾期未领取造成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10天内)(遇节假日顺延)缴入法院账户(逾期未缴纳者且逾期未向本院书面申请的将视其为悔拍,敬请知悉),也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账户户名:靖边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靖边县支行银行联号:102806510057一案一账户:9558852610002675885备注:交纳尾款时请详细备注,如:姓名+竞买标的名称+拍卖尾款

2、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账户-我的拍卖支付,详细请咨询淘宝拍卖客服:400-822-2870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详细请咨淘宝拍卖客服:400-822-2870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912-461387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并以本院解释为准

拍辅咨询电话:400-611-5155(拍卖流程咨询)张法官:0912-4614034(办案人员)本案执行案号:(2024)陕0824执恢25号本案执行依据:(2022)陕08民终676号淘宝拍卖客服:400-822-2870温馨提示:因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请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标的物情况一切以实物为准,敬请谅解!靖边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拍卖须知靖边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8月31日10时起至2024年09月0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sf.taobao.com),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

二、【拍卖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二)不同拍卖标的物的购买资质注意问题:1.拍卖标的物为房产类的,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及个人应当符合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及政策型、保障型等住房的购房资格等相应要求;2.拍卖标的物为土地类的,竞买人须符合当地购买资质要求及相关园区等管理单位规划及行业准入要求;3.拍卖标的物为车位的,竞买人购买资质及过户问题请咨询相关房管部门和物业后慎重决定参与竞买行为;4.拍卖标的物为车辆的,竞买人需符合车辆注册登记地的购买资质要求及相关特种车辆的购买资质要求;5.拍卖标的物为股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益类的,竞买人需符合相关行业、企业主体的购买持有要求;6.拍卖标的物为其他动产类的,竞买人应符合相应购买要求

以上资质、资格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查询决定是否参与竞拍并承担过户不能等相应法律后果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禁止规定的,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无法将房产进行以物抵债

四、【委托竞买】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合法有效的证明)应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本院提交,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现状拍卖】(特别提示: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或延迟办理或二次办理过户手续,所增加的相关费用、修复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有违法、违章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房屋租赁情况请以实际情况为准,租赁合同不随拍下后自然解除,需提前确认租赁处置方式

六、【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保证金注意事项】请竞买人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对应的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服务热线或本院咨询电话,本须知最后附有联系方式

八、【余款缴纳】(一)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公告最晚截止时间之前向本院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二)逾期不缴纳拍卖余款即构成悔拍,法院可以重新拍卖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三)温馨提示:缴纳拍卖余款请按拍卖公告提示进行备注

九、【悔拍及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责任】(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二)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竟买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成交确认】(一)买受人按照公告时间向本院支付拍卖余款,本院确认后,将出具并送达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材料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税费缴纳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

(二)特别提醒: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前应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本院可以按上述地址送达文书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不确切,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一、【拍品交付交接】(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除特殊说明外,本院所有动产拍品均不负责邮寄,买受人应亲自到拍品保管存放地点提取,并承担所产生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

十二、【产权变更和税费负担】(一)本院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买受人应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原产权证或他项权证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二)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登记或变更登记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四)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十三、【价格说明】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违法禁止】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中止和撤回拍卖】根据法律规定,在拍卖开始前、拍卖中,本院有权依法撤回拍卖或中止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912-461387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官咨询电话:(张法官)0912-4612316拍辅咨询电话:400-611-5155(拍卖流程咨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温馨提示:因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请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标的物情况一切以实物为准,敬请谅解!靖边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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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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