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7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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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47号汇丰小区1-7A至1-7N <结束>

房源编号:7296256

452.838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3-08-11
起始日期
957.3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7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08.6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52.8384万元
  • 单价:0.473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乌鲁木齐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3-08-11
  • 结束日期:2023-10-10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47号
  • 评估价:808.6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57.3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
    建成年限:('', '2002年')
    房屋结构:钢混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7号汇丰小区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瑕疵说明拍卖对象至价值时点有人占用,占用人信息不详;经现场勘查,拍卖对象所在七层部分办公用房布局已做变动,现七层共12套办公用房,现场房间不能与权属具体对应,也无法区分内部边界,请买受人自行了解现状及使用情况

标的物评估价格8,086,400元(评估时点2022年6月29日,评估报告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整体变卖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47号汇丰小区1-7A至1-7N共计14套不动产的公告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月11日10时至2023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22/23)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整体变卖标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47号汇丰小区1-7A、1-7B、1-7C、1-7D、1-7E、1-7F、1-7G、1-7H、1-7I、1-7J、1-7K、1-7L、1-7M、1-7N共计14套不动产

1、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50年6月22日,使用面积4,754.18平方米;2、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用房,建成时间为2002年12月30日,钢混结构

建筑物基本情况如下:序号房屋坐落不动产权证号权利人名称建筑面积(m2)1汇丰小区1-7A2004013766新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6.692汇丰小区1-7B2004013767新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6.693汇丰小区1-7C2004013769新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544汇丰小区1-7D2004013770新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105汇丰小区1-7E2004013771新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106汇丰小区1-7F2004013772新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6.167汇丰小区1-7G2004013773新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118汇丰小区1-7H2004013774新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8.979汇丰小区1-7I新(2018)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39847号新疆金桥国际旅行社58.9710汇丰小区1-7J新(2018)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39848号新疆金桥国际旅行社51.1111汇丰小区1-7K新(2018)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39851号新疆金桥国际旅行社46.1612汇丰小区1-7L新(2018)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39849号新疆金桥国际旅行社70.1013汇丰小区1-7M新(2018)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39852号新疆金桥国际旅行社70.1014汇丰小区1-7N新(2018)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39850号新疆金桥国际旅行社55.54合计957.34瑕疵说明:拍卖对象至价值时点有人占用,占用人信息不详;经现场勘查,拍卖对象所在七层部分办公用房布局已做变动,现七层共12套办公用房,现场房间不能与权属具体对应,也无法区分内部边界,请买受人自行了解现状及使用情况

变卖标的评估价为8,086,400元评估时点2022年6月29日,评估报告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

(以上信息来源于天新疆精宏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精宏字(2022)字第0801号、第0801-01号报告,竞买人可自行下载附件查阅

)起拍价为5,660,480元,保证金为500,000元,增价幅度为25,000元

本次变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部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买受人应在收到成交裁定书后15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税费,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买受人先行垫付,并于垫付之日起10内凭税务部门开具的,以原产权人名义交纳的且与变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的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向本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已垫付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依法处置拍卖款项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气、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联行号:103110025129)账号:0225120104000703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2-84969188执行法官电话:022-8496911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举报监督电话:022-84969322联系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7月26日变卖须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月11日10时至2023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23)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47号汇丰小区1-7A至1-7N共计14套不动产整体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开始变卖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日的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足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数额,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的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于变卖余款到账后5日内(节假日顺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联行号:103110025129)账号:0225120104000703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逾期不办理退还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依法处置拍卖款项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气、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时,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以已发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在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22-84969188执行法官电话:022-8496911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举报监督电话:022-84969322联系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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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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