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9 21:43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房地产 > 万州区金泉路2号7幢3层1单元3-2房屋

万州区金泉路2号7幢3层1单元3-2房屋 <结束>

房源编号:7303090

21.554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04
起始日期
89.3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41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8.49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1.5544万元
  • 单价:0.2413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巫溪县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09-04
  • 结束日期:2024-11-03
  • 地址:重庆市巫溪县金泉街18号
  • 评估价:38.4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9.3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查封情况:已查封
    户型:3室1厅1厨2卫
    房屋结构:钢混
    电梯:无电梯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2房
    卫生间数:2卫
    小区:金泉阳光花园
    竞价周期: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权证情况301房地证
    楼栋总数:7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万州区金泉路2号7幢3层1单元3-2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301房地证2010字第07189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住宅、出让租赁情况案外人占有,尚未腾空,该房屋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交付,需要一定时间

本次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物业、水电费用从2021年1月至今未交物管费,物管费为0.5元每平方米

水、电、气、物管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配套情况区域交通网络状况较好,基础设施较完备,环境质量综合评价较好

权利限制已查封提供文件移交登记表、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品介绍据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现场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所在物业名称为金泉阳光花园,建筑面积89.31平方米,套内面积80.16平方米

产权证号为:301房地证2010字第07189号,住宅、出让本次拍卖标的物已查封

该房屋修建于约2009年,钢混结构,建筑物共6层,该房屋位于第3层,无电梯

层高约2.79米,户型:3室1厅1厨2卫使用情况:案外人占有,尚未腾空,该房屋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交付,需要一定时间

从2021年1月至今未交物管费,物管费为0.5元/平方米本次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

2.限购情况:限购限贷政策需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存在物业费、水、电、气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渝东分所

电话:023-58359072程老师';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特此公示

万州区金泉路2号7幢3层1单元3-2房屋网络变卖公告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9月4日10时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户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万州区金泉路2号7幢3层1单元3-2房屋

据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现场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所在物业名称为金泉阳光花园,建筑面积89.31平方米,套内面积80.16平方米

产权证号为:301房地证2010字第07189号,住宅、出让评估价:38.49万元,起拍价:21.5544万元,保证金:4.3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安排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

该房屋修建于约2009年,钢混结构,建筑物共6层,该房屋位于第3层,无电梯

层高约2.79米,户型:3室1厅1厨2卫

使用情况:案外人占有,尚未腾空,该房屋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交付,需要一定时间

从2021年1月至今未交物管费,物管费为0.5元每平方米本次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

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3、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变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4、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6、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7、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竞价程序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无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王牌路支行;账号:02080144099999050211)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变卖辅助机构(重庆联交所)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咨询电话:023-58359072法院咨询电话:023-87502665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111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024年8月19日变卖须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9月4日10时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万州区金泉路2号7幢3层1单元3-2房屋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王牌路支行;账号:02080144099999050211)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变卖辅助机构(重庆联交所)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咨询电话:023-58359072重庆市万州区法院监督电话:023-85777927;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024年8月19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重庆市巫溪县金泉街18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