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23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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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地锦路7号院11号楼的房地产 <结束>

房源编号:7340724

7281.2213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3-07-17
起始日期
3356.81平方米
建筑面积
2.169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7281.22134万元
  • 单价:2.1691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海淀区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3-07-17
  • 结束日期:2023-07-18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夏雪路)地锦路7号院11号楼
  • 评估价:10077.81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356.8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方米装修情况豪装房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咨询钥匙有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抵押抵押于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
    房屋朝向:朝向南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北京市政府
    转让方:云南大港旺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融资
    交通:地铁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
    楼栋总数:3栋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地锦路7号院11号楼权证情况房屋产权证X京房权证海字第228914号土地产权证京海国用(2012出)第00174号标的所有人云南大港旺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品房/科技厂房,辅助用房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工业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请向管理人咨询过户情况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经营情况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抵押抵押于某某公司提供的文件1、《协助执行通知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3356.81平方米公摊总面积790.32平方米土地总面积2239.33平方米装修情况豪装房屋户型独栋房屋楼层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房屋朝向南周边配套地铁16号线其他介绍紧邻华为北京研究所标的评估总价100778150元标的物估值费用总价请自行向相关部门落实税费情况双方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因大港旺宝担保公司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3日作出(2016)云07民破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大港旺宝担保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大港旺宝担保公司破产

特别提醒:1、标的物经大港旺宝担保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目前处于租赁状态,本次拍卖为带租赁拍卖,买受人应承继租赁关系至合同期满,如需解除租赁关系需另行与承租人协商,租赁详细情况请向管理人咨询

2、标的物上设立了抵押权,因大港旺宝担保公司正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管理人将协调抵押权人配合买受人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及网签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协助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内的动产(电子及办公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拍卖标的物在房地产权属过户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

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5、有关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产业定位、限购、税费清缴、过户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了解、咨询、核实,政策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二、竞买条件及竞买人资格取得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需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完成,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作为成交履约保证金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竞买保证金在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

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予以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提交上述委托手续原件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者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未到场,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自行核实其从事或将要从事的行业及项目是否符合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7]121号)的相关规定和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限制性规定

因竞买人未能全面核实相关政策性规定或其他规定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或者办理完毕产权转让登记后不能投入使用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要求,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三、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受理大港旺宝担保公司破产案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为大港旺宝担保公司破产案提供服务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包括破产债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如取得竞买资格的即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资格的,应于2023年7月14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合法证明,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后将优先购买权人的信息输入网络拍卖平台后台系统

逾期未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17时止,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接受咨询

有意者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确认实地看样时间(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691599616)后进行看样

六、拍卖价格及拍卖方式(一)拍卖价格本次拍卖为再次拍卖,评估价:100,778,150.00元,起拍价:72,812,213.38元,竞买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

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中的拍卖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房地产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

所涉及的税、费承担详见《拍卖须知》

(二)拍卖方式竞买人需要缴付竞买保证金之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出价,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拍卖期内拍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拍卖期结束拍卖期内无人出价的,拍卖期结束时拍卖程序结束

需至少1人取得竞买资格且出价不低于拍卖价,至竞价程序结束时方可成交

若竞价程序内有2人以上竞价的,以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方式进行,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七、拍卖款缴纳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买受人应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的方式,自竞买成功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云南大港旺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百大支行,账号:120871126020000001053)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30%并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剩余部分款项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款项的时间为《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金额为拍卖成交价款的20%

第二次支付款项的时间为标的物上的抵押登记解除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拍卖成交价款的50%

特别提示: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破产企业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破产企业的债务

2、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

同时,如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格的,还需赔偿差价损失

3、因标的物本身价值、拍卖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支付拍卖成交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敬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款项,则按照应付未付拍卖款项的日万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和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注:相关事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管理人咨询电话:18468289741(王女士)、13888141032(黄女士)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广福城写字楼A11-3栋8层8B后法院监督电话:0888-5163595联系地址: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云南大港旺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拍卖须知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30日作出(2016)云07民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云南大港旺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旺宝担保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6)云07民破3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云南正安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大港旺宝担保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大港旺宝担保公司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3日作出(2016)云07民破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大港旺宝担保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大港旺宝担保公司破产

管理人将于2023年7月17日10时起至2023年7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通过淘宝网破产强清资产交易网络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如竞买人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地锦路7号院11号楼的房地产,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科技厂房、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3356.81平方米(其中地上五层建筑面积为2974.25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382.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7年6月29日,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239.33平方米

抵押情况说明:该标的物设立了抵押权,某某公司为抵押权人

租赁情况说明:该标的物经大港旺宝担保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目前处于租赁状态,本次拍卖为带租赁拍卖,买受人应承继租赁关系至合同期满,如需解除租赁关系需另行与承租人协商,租赁详细情况请向管理人咨询

特别提示:1、标的物经大港旺宝担保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目前处于租赁状态,本次拍卖为带租赁拍卖,买受人应承继租赁关系至合同期满,如需解除租赁关系需另行与承租人协商,租赁详细情况请向管理人咨询

2、标的物上设立了抵押权,因大港旺宝担保公司正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管理人将协调抵押权人配合买受人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及网签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协助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内的动产(电子及办公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其建筑外观、结构、内在质量及相关配套设施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同意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拍卖标的物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及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

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本次拍卖中,拍卖标的物相关权属证书、法律文书、清单、评估报告等拍卖资料,竞买人可至管理人处查阅,或自行到相关部门查阅、核实拍卖标的物相关信息资料

6、有关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产业定位、限购、税费清缴、过户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了解、咨询、核实,政策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标的物、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17时前与管理人联系

四、竞买条件及竞买人资格取得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经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即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需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完成,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作为成交履约保证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竞买保证金在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

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予以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提交上述委托手续原件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者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未到场,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自行核实其从事或将要从事的行业及项目是否符合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7]121号)的相关规定和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限制性规定

因竞买人未能全面核实相关政策性规定或其他规定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或者办理完毕产权转让登记后不能投入使用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要求,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该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受理大港旺宝担保公司破产案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为大港旺宝担保公司破产案提供服务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规定: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参加竞买的,在取得竞买资格后按拍卖公告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将优先购买权人的信息输入网络拍卖平台后台系统;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即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价格及拍卖方式(一)拍卖价格本次拍卖为再次拍卖,评估价:100,778,150.00元,起拍价:72,812,213.38元,竞买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

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中的拍卖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房地产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

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缴税费的税种及金额等事项请自行咨询相关税务部门

(二)拍卖方式竞买人需要缴付竞买保证金之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出价,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拍卖期内拍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拍卖期结束拍卖期内无人出价的,拍卖期结束时拍卖程序结束

需至少1人取得竞买资格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至竞价程序结束时方可成交

若竞价程序内有2人以上竞价的,以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方式进行,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八、缴纳拍卖成交款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买受人应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的方式,自竞买成功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云南大港旺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百大支行,账号:120871126020000001053)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30%并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剩余部分款项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款项的时间为《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金额为拍卖成交价款的20%

第二次支付款项的时间为标的物上的抵押登记解除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金额为拍卖成交价款的50%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房地产销售不动产发票由买受人在财产所在地的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税费后,由税务部门出具发票

2位及2位以上竞买人进行公开竞价的,竞买成功的买受人,其缴纳的拍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自动成为成交履约保证金

同时,如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格的,还需赔偿差价损失

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移交确认书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并在管理人确认指定账户收到拍卖成交价款30%的款项后,买受人须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报名人或竞买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产权人的名称(或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而导致无法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及管理人送交的与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收件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书面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并书面确认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及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拍卖的中止、撤回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及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及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拍卖

因此造成损失的,法院及管理人均不承担责任十一、管理人声明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管理人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声明: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敬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同意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其他事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予以协助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由买受人自担不利后果及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过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的拍卖行为

相关事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888-516359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8468289741(王女士)、13888141032(黄女士)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广福城写字楼A11-3栋8层8B号云南大港旺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夏雪路)地锦路7号院1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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