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2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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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为渝BQ5835的重型专项作业车一辆 <结束>

房源编号:7344037

234.647万元
用途
80.59%
折扣率
2018-11-09
起始日期
2018-11-2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35.21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34.64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大渡口区
  • 用途:其他交通
  • 起始日期:2018-11-09
  • 结束日期:2018-11-29
  • 地址:重庆重庆市巴南区内环快速路南泉立交
  • 评估价:335.2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80.59%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重庆捷安吊装运输有限公司
    车牌号:('BQ5835', '')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场
    开发商:拍卖项目情况调查表拍品名
    配套情况:车场
    楼栋总数:3幢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司法拍卖项目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车牌号为渝BQ5835的重型专项作业车一辆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机动车行驶证》拍品所有人重庆捷安吊装运输有限公司拍品现状类型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备注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27日,发证日期为2016年08月11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11月,强制报废期限为2042年11月27日

车辆电瓶无电量,车辆发动机无法正常起动,无法查看车辆行驶里程数

能否看样能权利限制情况法院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评估报告书》2、《执行裁定书》3、《司法拍卖移交登记表》4、《委托告知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车牌号为渝BQ5835的重型专项作业车一辆,品牌型号为徐工牌XZJ5550JQZ180,车辆类型为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生产厂家为中国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为LXGDPA553CA010515,发动机号为458.991-00-208067,车辆排量为12820ml

2、标的物车身颜色为黄色,车辆外观有磨损,车头有明显碰撞痕迹;室内维护一般,方向盘有破损;车门开关正常,密封效果较好;由于该车辆电瓶已无电量,因此仪表盘字迹无法显示,且发动机无法启动;机舱外部少量尘垢,机舱内部各件基本齐备完整;前后桥目测无变形、裂纹;轮胎有磨损、破损情况,车辆设备附属装置齐全;起重机构整体连接稳定,无明显破损、变形现象

3、现由债权人保管于内环快速路南泉立交附近重庆市巴南区涵泰汽修厂停车场内,截止2018年11月12日标的物拖欠停车管理费4000元,仅供参考,以交付时实际欠费为准,拖欠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未查询到标的物有非现场违法未处理记录,标的物若有其他交通违法记录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4、特别说明:标的物品质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务必请亲自实地看样,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示车牌号为渝BQ5835的重型专项作业车一辆网络拍卖公告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18年11月28日10:00时起至2018年11月29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车牌号为渝BQ5835的重型专项作业车一辆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品牌型号为徐工牌XZJ5550JQZ180,车辆类型为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生产厂家为中国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车身颜色为黄色,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为LXGDPA553CA010515,发动机号为458.991-00-208067,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27日,发证日期为2016年08月11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11月,强制报废期限为2042年11月27日

车辆电瓶无电量,车辆发动机无法正常起动,无法查看车辆行驶里程数

评估价:3352100元,起拍价:2346470元,保证金:234647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中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物等工作

咨询、展示标的物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预约看样,标的物看样时间待定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完成报名,方可参与竞买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是依据本院(2018)渝0108执646号案件执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标的物法院查封,有抵押,现由债权人保管于内环快速路南泉立交附近重庆市巴南区涵泰汽修厂停车场内

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的交付3、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该标的物是否存在欠费(路桥、保险等),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产权证资料及竞买公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6、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7、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经本院确认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经本院确认

9、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拍卖

五、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淘宝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2018年12月9日17:0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缴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03216409)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重庆中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号3幢18-2联系电话:023-68160082400-0230660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法院咨询电话:023-81155113法院监督电话:023-81155119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67673497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18年11月12日网络拍卖竞买须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11月28日10:00时起至2018年11月29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车牌号为渝BQ5835的重型专项作业车一辆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进行拍卖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该竞买人完全了解即认可该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包括其瑕疵),拍卖人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

并对自己按照本须知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第三条竞买资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竞买人应亲自参与竞买,如因故不能参与,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法院确认,并通知重庆中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人方能参与竞买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

第五条竞买人与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第六条竞买人确定参加竞拍,务必确认已有淘宝和支付宝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认证;竞买人在竞价程序结束前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竞价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缴纳保证金、获取网拍竞买号后参与竞价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上述手续而未能参与竞价,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3.4647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第八条本场拍卖采用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

在规定时间里,报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当后有更高的价格出现时,报价自然失效

第九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买受人应当在2018年12月9日17:0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缴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03216409)

第十条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本院将向买受人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定其权属,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到相关部门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若不及时办理,买受人自行承担其相应风险第十一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第十四条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五条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第十六条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1、标的物法院查封,有抵押,现由债权人保管于内环快速路南泉立交附近重庆市巴南区涵泰汽修厂停车场内

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2、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该标的物是否存在欠费(路桥、保险等),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产权证资料及竞买公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5、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6、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

8、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拍卖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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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重庆重庆市巴南区内环快速路南泉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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