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24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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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永祯路258号兴鸿花园南区3幢201、301、401、501号非住宅房地产 <结束>

房源编号:7351724

106.979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06
起始日期
515.7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07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06.9791万元
  • 单价:0.2074万元/平米
  • 区域: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09-06
  • 结束日期:2024-11-05
  •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永祯路258号兴鸿花园(西北门)
  • 评估价:115.031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15.7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准)装修情况(以实
    户口: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
    钥匙:况—钥匙情况—是否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被建水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统一安排为2024年10月25日
    建筑类别:多层
    建成年限:('2004年', '')
    房屋结构:钢混
    房屋朝向:朝向东西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有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号(兴鸿花园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转让方:建水县人民法院
    品牌:大众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建水第三小学
    环境:花园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建水县永祯路258号(兴鸿花园)南区3幢201、301、401、501号四处非住宅房地产执行裁定书(2024)云2524执恢55号标的所有权人个旧市兴立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建水分公司标的评估信息评估价格1150313.00元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年5月29日评估机构云南决策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标的产权证号土地证号建国用(2014)第1560号建国用(2014)第1561号建国用(2014)第1562号建国用(2014)第1563号房产证号20140546永祯路258号(兴鸿花园)南区3幢20120140547永祯路258号(兴鸿花园)南区3幢30120140548永祯路258号(兴鸿花园)南区3幢40120140549永祯路258号(兴鸿花园)南区3幢501合同备案登记号—标的产权证信息共有情况—用途非住宅房屋类型多层商业办公楼使用权类型出让建筑面积515.72㎡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房屋所在层/总层数2、3、4、5/5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被建水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有抵押标的现状介绍建成年代2004年左右房屋朝向东西朝向(以实际看样为准)装修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租赁情况—钥匙情况—是否已腾空—欠费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周边配套估价对象坐落于建水县永祯路与福康路交汇处东侧兴鸿花园南区内,为同一小区同一幢楼不同楼层的房地产;所在小区地处永祯社区,现实际使用门牌号“福康路26号”

小区四至为:西南面临永祯路,西北面临福路,东北面、东南面临居民自建房

估价对象所在幢(3幢)建筑位于兴鸿花园南区西侧边上临永祯路与福康路交叉口位置;总楼层5层,所在层分别位于第2、3、4、5层;朝向为东西向;估价对象所在小区距离建水古城约570米,距离广慈湖约700米

外部配套设施:基础设施达到“五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场地平整

公共服务设施: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周边有福润街小区、金泰山水园小区、明宇暻苑小区、坡头政府住宅小区、建水糖厂生活小区、和谐院小区、广池苑小区等众多住宅小区及自建房;小区附近2公里内有福鑫购物广场、大众商业城、金临安商业广场、鸿榆新天地购物中心、韩家农贸市场、新城集贸市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临街餐饮商铺、宾馆酒店等商业配套;有建水临安达生医院、建水县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建水第三小学、永善小学、建水第一中学、建水县三合中学、建水县建民中学、新春幼儿园(泽园路店)、小博士幼儿园等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

小区周边有永祯路、福康路、建水大道、广慈路、朝阳北路等主、次干道,附近有建水11路、建水18路、建水918路等路公交设站经过,交通便利

房屋是否空户,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落实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买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卖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备注1.本次拍卖家具、家电等动产不在执行范围;2.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及能否办理相关权证情况';建水县人民法院关于建水县永祯路258号(兴鸿花园)南区3幢201、301、401、501号四处非住宅房地产的变卖公告建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6日10时至2024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建水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建水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3/12)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建水县永祯路258号(兴鸿花园)南区3幢201、301、401、501号四处非住宅房地产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150313元,变卖预缴款:1069791元,保证金:213000元,增价幅度:53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建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建水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云南中大拍卖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

看样咨询电话:李老师:18314571749看样时间统一安排为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0:00(需提前至少一天预约),其他时间不另行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何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

2、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家具、家电等动产不在执行范围;2、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及能否办理相关权证情况六、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买前向建水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本次交易所涉及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关缴纳税费原件等有效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处理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收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7日内缴纳(到账为准)

(户名:建水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水支行,账号:6232813910003253887)并注明:变卖余款缴纳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对原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保证金部分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宝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咨询电话:李老师:18314571749举报监督电话:0873-7615780联系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与钟灵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建水县人民法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建水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3/12)”、“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建水县人民法院2024年8月21日建水县人民法院关于建水县永祯路258号(兴鸿花园)南区3幢201、301、401、501号四处非住宅房地产的变卖须知建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6日10时至2024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建水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法院账户名:建水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73/12)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建水县永祯路258号(兴鸿花园)南区3幢201、301、401、501号四处非住宅房地产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房屋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建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建水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在竞买开始前应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069791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进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收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7日内缴纳(到账为准)

(户名:建水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水支行,账号:6232813910003253887)并注明:变卖余款缴纳

并在余款缴纳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建水县人民法院(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与钟灵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建水县人民法院)签署《网上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并于签订确认书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关缴纳税费原件等有效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处理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873-7615780咨询电话:李老师:1831457174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与钟灵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建水县人民法院建水县人民法院2024年8月21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永祯路258号兴鸿花园(西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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