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勐桥乡乌龟滩村的铜选厂、龙达矿段巷道、金国用(2015)第81号、82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执行案号(2023)云25执恢26号标的所有人云南金平县红河矿业有限公司标的其他说明本次拍卖不包括尾矿库
本次拍卖标的物有部分资产超出金国用(2015)第81号、82号用地红线范围【详见云南卓宏评报字(2024)第006号评估报告】,可能存在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情况
标的租赁情况及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查询、了解,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
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现状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土地用途采矿用地权利限制情况是否抵押\\是否查封是标的物基本情况出租或占有情况\\评估价113,040,906.00元房屋建筑物51项,包括宿舍楼、办公楼、食堂、选矿厂房、值班室等,建筑面积合计:8406.98㎡;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08项,包括水泥地坪、毛石挡墙、水泥道路、巷道等;机器设备76项,包括变压器、螺旋分级机、行车、圆锥式破碎机、电子汽车衡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3829.00㎡
评估价值时点2023年12月28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勐桥乡乌龟滩村的铜选厂、龙达矿段巷道、金国用(2015)第81号、82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第一次)拍卖的公告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2日10时至2024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73/0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执行案号:(2023)云25执恢26号一、拍卖标的1、拍卖标的物: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勐桥乡乌龟滩村的铜选厂、龙达矿段巷道、金国用(2015)第81号、82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2、评估价:113,040,906.00元,起拍价:113,040,906.00元,保证金;60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
3、郑重声明: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向竞买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行为,请及时与法院联系举报电话:(0873)3053652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中大拍卖”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中大拍卖”统一安排),咨询电话:15752571027(工作日可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不包括尾矿库
本次拍卖标的物有部分资产超出金国用(2015)第81号、82号用地红线范围【详见云南卓宏评报字(2024)第006号评估报告】,可能存在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情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六、竞买人条件1.一般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网络司法拍卖为实名拍卖,过户信息只能登记竞买人账号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竞价成功后,无法修改竞买人信息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2.特殊竞买人条件: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有特别限制的,竞买人务必向相关登记管理部门了解咨询,如因条件不符,导致竞买人竞得标的物不能过户的,责任自负
3.竞买人提交报名前,应对是否符合竞买条件、所在地区是否对过户条件有相关规定的等事宜,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查询落实
七、报名手续的办理1.报名参与竞买需开设有支付宝账号,报名时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对应的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2.若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报名,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通过审核,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的,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请提前确认支付宝中有足够资金及支付限额,以免耽误报名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1000030657&knowledge=1060041401&language=zh4.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注意:竞拍保证金统一从淘宝竞拍系统支付,若后续竞拍不成功系统会自动退还,法院账号仅用于后续尾款缴纳,请勿直接将保证金转入银行账户
八、拍卖成交款的支付及成交手续办理拍卖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充抵拍卖成交款,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0月13日17时前缴纳(到账为准),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缴纳方式:1.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蒙自明珠路支行,账号:6232813910003640984
填写交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3)云25执恢26号2.支付宝网上付款
付款教程请参看: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1000030655&language=zh3、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凤凰路与天马路交叉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相关法律文书的领取,办理拍卖标的物移交手续的时间另行通知
九、过户及税费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后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税费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需在竞价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如有疑问,请向云南中大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十三、司法网络拍卖辅助机构:云南中大拍卖有限公司十四、拍卖咨询电话:15752571027(工作时间可咨询)十五、法院监督电话:0873-3053690十六、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十七、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凤凰路与天马路交叉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十八、详细信息可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3/01)”、“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8月22日竞买须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2日10时至2024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73/0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勐桥乡乌龟滩村的铜选厂、龙达矿段巷道、金国用(2015)第81号、82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起拍价即为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买人应符合拍卖公告中关于竞买人条件的规定
因不具备规定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他人竞买的,须按《拍卖公告》中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如未办理,竞买活动认定为报名者的个人行为,后续交纳成交款、签署成交确认书、下达裁定等手续只能由报名者办理,法律后果也由该报名者承担
八、买受人应在接到过户、移交通知时效内及时办理移交、过户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不能过户等风险和后果
九、委托他人竞买的,须按《拍卖公告》中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如未办理,竞买活动认定为报名者的个人行为,后续交纳成交款、签署成交确认书、下达裁定等手续只能由报名者办理,法律后果也由该报名者承担
十、成交款支付完毕后,本院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
标的物过户的税费、欠费承担以《拍卖公告》公示为准,标的物的后续过户、使用、经营、保管等问题,买受人需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一、拍卖人对标的物的过户不做任何承诺,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确认,标的物以现状移交
十二、本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造成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出现因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费用增加的,标的物有违法、违章情况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不能过户等风险和后果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成交后悔拍的,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监督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3-6305369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15752571027(工作日可咨询)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