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04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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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顺峰车厢制造有限公司办公用房、厂房及土地 <结束>

房源编号:7422679

0.0009万元
用途
0
折扣率
2024-09-18
起始日期
9338.2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50.4722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0.0009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绥化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4-09-18
  • 结束日期:2024-11-17
  •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
  • 评估价:750.472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338.2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0年装修情况简装房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过户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日
    房屋朝向:朝向南北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一拍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转让方:望奎县顺峰车厢制造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涉案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
    配套情况:车库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处置类工业房屋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被执行人望奎县顺峰车厢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望奎县东门外四望路南侧三处工业用房及所属的工业用地和附属设施(含无证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黑1221执709号房屋所有权证有土地使用权证有标的所有人望奎县顺峰车厢制造有限公司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工业用房土地性质国有三级工业用地土地用途工业建设用地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可以过户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1、被望奎县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9338.21㎡分摊总面积不详土地总面积33232.60㎡房产年龄10年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户型工业办公及厂房房屋楼层一层房屋朝向南北(正房)、东西(厢房)周边配套其他介绍院落水泥地面硬化和围栏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3,401,290.00元费用总价以实际发生为准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依法依规确定印花税:依法依规确定交易费:依法依规确定测绘费:依法依规确定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依法依规确定2、卖方税费印花税:依法依规确定交易费:依法依规确定营业税:依法依规确定个人所得税:依法依规确定其他费用情况依法依规确定';黑龙江省望奎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望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8日10时至2024年11月18日10时期间在望奎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望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望奎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望奎县顺峰车厢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望奎县四望路南侧望奎县顺峰车厢制造有限公司院内的三处房屋(黑2017望奎县不动产权第0008525号、黑2017望奎县不动产权第0008526号、黑2017望奎县不动产权第0008527号、)和一处车库(无照)及共有宗地33,232.60㎡

整体变卖参考价为7,504,722.40元1、评估价:13401,290.00元

2、一拍起拍价:9,380,903.00元,二拍起拍价:7504,722.40元,变卖价格7504,722.4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1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报名全款全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不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缴纳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才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额;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额款应在变卖竞价活动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支付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望奎县人民法院涉案款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奎县支行,账号08440101040018149,联行号10327654401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买预缴款自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455-645600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7804558333(宋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望奎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黑龙江省望奎县人民法院变卖须知望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8日10时至2024年11月18日10时日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望奎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望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望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城市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望奎县顺峰车厢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望奎县四望路南侧望奎县顺峰车厢制造有限公司院内的三处房屋(黑2017望奎县不动产权第0008525号、黑2017望奎县不动产权第0008526号、黑2017望奎县不动产权第0008527号、)和一处车库(无照)及共有宗地33,232.60㎡

上述财产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齐备整体变卖参考价为7,504,722.40元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

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间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望奎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望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的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9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定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纳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7,504,722.4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标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竞价活动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望奎县人民法院(地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的物交付手续

银行支付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望奎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奎县支行,账号:08440101040018149)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一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格低于原变卖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缴纳

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缴纳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缴纳,法律法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买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执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觉得阻挠其他竞买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律情况可在变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诉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

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章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55-645600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17804558333(宋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望奎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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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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