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04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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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杨泰路2158弄55号802室 <结束>

房源编号:7425825

299.23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04
起始日期
67.44平方米
建筑面积
4.43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52.0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99.234万元
  • 单价:4.437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宝山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10-04
  • 结束日期:2024-10-05
  •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杨泰路2158弄
  • 评估价:352.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7.4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诉。钥匙有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0411-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802室
    小区:远洋悦庭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详见评估报告拍品名称上海市宝山区杨泰路2158弄55号802室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普通商品房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67.44平方米租赁情况截止至2024年9月3日,无人向法院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具体房屋租赁情况未知

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实体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

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抵押权利限制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上海市宝山区杨泰路2158弄55号802室,拍卖房屋所在层数8层,远洋悦庭小区内

特殊说明:此调查表截止至现场勘察前的内容仅供参考,不做任何证据使用

2.权证编号:沪(2017)宝字不动产权第009200号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411-83718881,联系人: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评估价:352.04万元,起拍价降价15%,为299.234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其整数倍)

标的物所在地:上海市宝山区杨泰路2158弄55号802室特殊说明:1.截止至现场勘查时无人占用;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仅做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和实际证载(产权部门登记)情况为准,法院及拍卖机构不承担案涉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案涉标的物所有信息,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此标的物相关信息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案涉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竞买人如有贷款及相关手续问题,可咨询辅拍机构:0411-83718881、15641130007

二、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竞买人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3)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今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咨询电话:22763637耿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任何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有意者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房屋户口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迁出与否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

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法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资产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转化为部分成交款自动转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于2024年10月12日前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金厦支行,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0012593),如买受人办理贷款,七日内向法院递交贷款证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逾期缴纳拍卖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本次网上公开拍卖《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本法院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24-22763753/人民法院监察室法院咨询电话:024-22763637(耿法官)咨询电话:0411-83718881/15641130007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网址:http://sifa.jd.com/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0月4日10时至2024年10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机构名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已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0月12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金厦支行,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0012593),(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办理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或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4-2276375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咨询电话:0411-83718881/15641130007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院咨询电话:024-22763637耿法官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9月3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杨泰路2158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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