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湖北悦智行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悦智行(湖北)资评字(2021)第011号《评估报告》)拍品名称17辆牵引车和36辆LNG挂车共53辆特种行业用车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标的所有权人湖北***天然气有限公司标的权证情况机动车行驶证:有;机动车注册登记证书:有
标的现状使用性质均为危化品运输钥匙无所在地停放于武汉市江夏区安山停车场标的物情况品牌型号详见附件“车辆明细清单”车牌号码详见附件“车辆明细清单”车辆名称详见附件“车辆明细清单”注册日期详见附件“车辆明细清单”累计里程不清车辆识别代号详见附件“车辆明细清单”燃料种类注册登记证书载明重型半挂牵引车的燃料为天然气,重型罐式半挂车的燃料为无
发动机号码详见附件“车辆明细清单”整备质量详见附件“车辆明细清单”外廓尺寸详见附件“车辆明细清单”保险情况详见附件“车辆明细清单”标的瑕疵情况违章情况不清,具体情况请登录湖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方式查询
车体、外观、及内部状况以实际看样为准拍卖成交后,如果因不符合过户相关规定导致无法过户的,一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对此不负责任,请各位竞买人在竞拍前详细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慎重决定是否购买
标的过户税费及相关费用车辆成交后,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及滞纳金等)
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拍卖成交确认书;2、法院执行裁定书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抵押至本案申请执行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25日10时至2021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17辆牵引车和36辆LNG挂车共53辆特种行业用车
评估价值:9658520元,起拍价:6760964元,保证金:1350000元,增价幅度:2万元
特别提醒:1、该标的目前停放在武汉市江夏区安山停车场
2、车辆检验有效期详见附件“车辆明细清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19日,大部分车辆未按期年检
3、保险情况重型罐式半挂车类不清,当事人称保险到期后未续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未标明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5、标的物成交后,实际成交金额以现场可交付的车辆数量为准进行相应扣减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7月8日10时起至2021年7月2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六、特别提醒,本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违章滞纳金、拖车费、停车费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7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8月1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0378226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9198454&language=zh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湖北悦智行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悦智行(湖北)资评字(2021)第011号《评估报告》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楚正惠盈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
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400-8284666(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杨经理18071507107(武汉楚正惠盈拍卖有限公司)法院监督电话:027-65686962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网址:http://whzy.hbfy.gov.cn/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7月7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7月25日10时至2021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17辆牵引车和36辆LNG挂车共53辆特种行业用车
(具体情况见拍卖公告、附件“评估报告”、“车辆明细清单”)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未标明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本院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车辆情况,自行查询车辆的违章情况及看清车辆现状
本院不对车辆提供任何质量保障,不承担车辆瑕疵担保责任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因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本拍卖标的暂无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8月1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037822662),并在2021年8月25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5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车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持本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及本院向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方可过户及提车
成交车辆在提车及办理过户手续时,须以拖运方式进行转移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过户时所变更的车主名称须与竞买时登记的名称一致因车辆户籍地的政策、车辆信息与档案不符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车辆的违章罚款、违章滞纳金及记分、年检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违章记录或车船税欠费而造成今后保险费增加的,由买受人自理
十四、买受人应充分了解并承担过户办证周期较长的风险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楚正惠盈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
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杨经理18071507107(武汉楚正惠盈拍卖有限公司)、400-8284666(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法院监督电话:027-6568696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