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07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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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红星一场幸福路22号厂房 <结束>

房源编号:7459314

364.43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01
起始日期
47.37平方米
建筑面积
7.693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64.43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64.434万元
  • 单价:7.6934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4-09-01
  • 结束日期:2024-09-02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 评估价:364.43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7.3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被哈密市伊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8月2日
    房屋结构:钢结构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哈密东盛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商业/工业类房地产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哈密市红星一场幸福路22号厂房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新2201执恢254号不动产权证号兵(2017)第十三师不动产权第0000129号标的所有人哈密东盛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租赁情况无出租是否已腾空否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5309.55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47.3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5626.94平方米其他费用情况标的物成交之日前所有欠缴费用(水、电、暖、物业等)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的税费)依据税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特别说明:该标的物有抵押,未腾空,标的物成交之日前所有欠缴费用(水、电、暖、物业等)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能否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确认,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介意者慎拍!起拍价:3644340元;保证金:7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服务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个人(企业)所得税、契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的税费)等依据税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申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9月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账号:622840368607313766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02-2265857王法官拍辅机构咨询电话:0991-371333515751432301赵助理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竞买须知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日16时至2024年9月2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902/05)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哈密市红星一场幸福路22号厂房

特别说明:该标的物有抵押,未腾空,标的物成交之日前产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欠费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8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8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9月16日前缴纳剩余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账号:622840368607313766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个人(企业)所得税、契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的税费)依据税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02-2265857王法官拍辅机构咨询电话:0991-371333515751432301赵助理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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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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