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11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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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湖北省襄州区深圳工业园富康东路6幢厂房1层101室房产 <结束>

房源编号:7477794

412.595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25
起始日期
3061.0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34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12.595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12.5958万元
  • 单价:0.1348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襄阳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4-08-25
  • 结束日期:2024-09-11
  •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湖北深圳工业园
  • 评估价:412.595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061.0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空置
    钥匙:况无钥匙无配套设施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01室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转让方: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仅由知裕(武汉)信息
    楼栋总数:6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特别提醒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仅由知裕(武汉)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未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及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品现状房屋/土地用途车间/工业用地租赁情况无钥匙无配套设施内部水、电等设施齐全权利限制情况1、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查封;2、无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武汉市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单

瑕疵说明本标的现状:暂空置,该房屋原与2层房屋共用产权证,原建筑面积:3090.84平方米,原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82.8298平方米;该房屋单独办理权属分割后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4)襄州区不动产权第0004453号,建筑面积调整为:3061.07平方米,原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调整为:1530.54平方米,故评估总价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如需贷款,还应符合当地限贷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或限贷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标的物税费情况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公告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5日10时至2024年10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变卖标的:坐落于湖北省襄州区深圳工业园富康东路6幢厂房1层101室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24)襄州区不动产权第0004453号,建筑面积:3061.07平方米,总层/所在楼层:2/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其他,用途:工业用地/工业,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至2062年2月10日

一、评估总价:原评估总价为7469800元,调整后的评估总价为7367781元,起拍价:4125958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三天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具体实际费用(包括欠费)请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以实际情况为准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法律途径处理

本标的物现状:暂空置,该房屋原与2层房屋共用产权证,原建筑面积:3090.84平方米,原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82.8298平方米;该房屋单独办理权属分割后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4)襄州区不动产权第0004453号,建筑面积调整为:3061.07平方米,原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调整为:1530.54平方米,故评估总价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对买受人提交的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买受人,将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对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进行处理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买受人逾期向本院提交、申请退款的视为其自愿全部负担本拍卖标的的具体相关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0日前与法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上述款项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武汉市大东门支行,一案一账户账号:6228400057079244163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该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知裕(武汉)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其他中介结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及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法院咨询电话:027-88931723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知裕法拍(杨经理,18086645653)法院监督电话:027-88931404/武昌区人民法院督察室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网址:http://sf.taobao.com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变卖须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8月25日10时至2024年10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坐落于湖北省襄州区深圳工业园富康东路6幢厂房1层101室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24)襄州区不动产权第0004453号,建筑面积:3061.07平方米,总层/所在楼层:2/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其他,用途:工业用地/工业,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至2062年2月10日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武昌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昌区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8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8月20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武汉市大东门支行,一案一账户账号6228400057079244163,并在付清全款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其他中介结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及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法院咨询电话:027-88931723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知裕法拍(杨经理,18086645653)法院监督电话:027-88931404/武昌区人民法院督察室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网址:http://sf.taobao.com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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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湖北深圳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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