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1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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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经济开发区洪岭大道西侧(工业六路南侧)的土地使用权、仓库等 <结束>

房源编号:7497645

301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08
起始日期
1290.42平方米
建筑面积
2.339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177.49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019万元
  • 单价:2.3395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荆门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4-10-08
  • 结束日期:2024-10-09
  •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经济开发区
  • 评估价:4177.4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290.4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14日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湖北中
    楼栋总数:9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规划用途:商业用地拍卖公告(第二次)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8日10时至2024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规划用途:商业用地①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湖北中亿冷链物流有限公司②处置参考价(评估价):4177.49万元③拍卖保留价:3019万元(起拍价)④竞买保证金:300万元⑤拍卖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递增⑥占有情况:已租赁

⑦执行案号:(2024)鄂08执恢23号⑧拍卖机构名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办公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

有意者请在上述期间与辅助拍卖机构联系(京东网络司法拍卖,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724-2395124)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人数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有利益关联的人【案件当事人、担保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本公告视为对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向本院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300万元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24小时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划入法院指定账户,剩余价款买受人应在2024年10月1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向阳支行,账号6228401607052779962,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4)鄂08执恢23号”,以便法院查询)

买受人将剩余价款付清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152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

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后办理网签、备案、登记中所产生的任何税、费),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交纳义务人的费用均有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或咨询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以本院解释为准,拍卖成交后,由本院负责在合理期限内依法交付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724-2395113(19107286965)举报监督电话:0724-2395020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二四年九月十四日竞买须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8日10时至2024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或从他人账户转入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五日前向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于竞价程序开始五日前向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利益关联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五、依法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因各大银行对当天充值和支付的金额有限定,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提前做好准备,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或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划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标的物需经过法定公告期后进行拍卖

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竞买人在充分查勘、全面了解、完全确认标的物现状以及约定的相关事项条件下,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

九、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应按时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向阳支行,账号6228401607052779962,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4)鄂08执恢23号”,以便法院查询),买受人将剩余价款付清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152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有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种类及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交纳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付清款项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因网络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七、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法院咨询电话:0724-2395113(19107286965)举报监督电话:0724-2395026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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