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标的1)周浦镇0002街坊1/10丘土地使用权权利来源(2022)沪03破551号民事裁定书(2022)沪03破551号决定书权证情况房地产权证沪房地(南)字(2006)第012757号标的所有人上海高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3年8月2日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有查封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标的物介绍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地号南汇区周浦镇2街坊1/10丘使用期限2001年10月6日至2051年10月5日止宗地(丘)面积2008平方米建筑容积率1:1.8拍卖标的估值标的评估总价26747000元标的名称(标的2)周浦镇二街坊1/4丘土地使用权权利来源(2022)沪03破551号民事裁定书(2022)沪03破551号决定书权证情况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南汇字(2002)第006935号标的所有人上海高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3年8月2日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有查封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标的物介绍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综合地号南汇区周浦镇二街坊1/4图号Ⅱ65-66/41-42使用期限2001年10月6日至2051年10月5日止总面积8064平方米建筑容积率1:1.8拍卖标的估值标的评估总价477147000元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含拍卖佣金)后,买受人自行办理不动产权属交易过户手续
办理不动产权属交易过户期间所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维修基金和其他相关费用等)由买卖双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标的拍卖前可能存在的欠费(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滞纳金)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滞纳金)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所涉及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3.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拍卖辅助工作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本次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7日发布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以单件拍卖标的成交价为基数,差额定率累进计算
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比例为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比例为0.9%;1000万以上的部分,比例为0.6%,最高收费限价为25万元
,买受人支付尾款时须将将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汇款至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账号:00003046582】由拍卖辅助机构向买受人开具相关发票
(2)本次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产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依据《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收费标准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
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收费规则请详见: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bankruptcycharges?spm=a213w.6688509.detail.7.392c1d1bU51uAj本次拍卖标的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说明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25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名义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如有其他主体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通过参加拍卖行使优先购买权
2)拍卖标的的一切权利状况以相关登记部门予以登记或者核准的现状为准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自行对拍卖标的作详尽的调查及必要的现场勘察、测量等工作,并与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核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权属性质、土地使用权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期限、土地出让金金额、拍卖标的所有权、使用用途等情况、欠费情况、过户所需支付的税、费等,并对认为有问题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在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后参加竞拍
参加拍卖视作已接受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且成交后不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将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说明以上内容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公告上海高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本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31日10时起至2024年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高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上海高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费用承担、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
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本市购房资格要求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4.拍卖标的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6.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现状
本次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方要求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管理人撤回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1、本次拍卖标的标的1:周浦镇0002街坊1/10丘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南字(2006)第012757号;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地号:南汇区周浦镇二街坊1/10丘;使用期限:2001年10月6日至2051年10月5日止;宗地(丘)面积:2008平方米;建筑容积率:1:1.8;标的2:周浦镇二街坊1/4丘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南汇字(2002)第006935号;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综合;地号:南汇区周浦镇二街坊1/4丘;图号:Ⅱ65-66/41-42使用期限:2001年10月6日至2051年10月5日止;总面积:8064平方米;独用面积8064平方米;建筑容积率:1:1.8;(标的1、标的2合并拍卖,以下简称“拍卖标的”),2、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本次拍卖起拍价:24690.82万元;保证金:2469.08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次;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1、标的2为整体合并拍卖(以下简称“拍卖标的”),不单独拆分拍卖
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标的1有查封,标的2有抵押2)根据管理人了解:拍卖标的在前期有过征收计划,目前各类征收动迁证已过期;拍卖标的上尚有约460余户居民(该数据为管理人向当地居委所了解,不作为最终确认数据),具体拍卖标的上的尚未征收的房产情况、房产内户籍情况须由意向竞拍人自行调查了解,关于拍卖标的动拆迁及其他的相关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产生后果,管理人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管理人没有接管到拍卖标的所有的相关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规划文件、相关的合同文件等,若今后房地产相关部门、土地规划部门等对拍卖标的有其他相关要求的,则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管理人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无批准手续、违法、违规建设等问题,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情况,自行解决相关纠纷,并承担相关部门处理、罚款、缴纳费用及其他法律风险
4)据现场勘查,拍卖标的四至范围没有明显的四至界限的标识,本次拍卖仅以【沪房地(南)字(2006)第012757号】、【沪房地南汇字(2002)第006935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地号面积和房地部门内部标识范围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完成标的的定界、红线退让、及因规划调整而引起的动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且若遇到土地面积的增减,管理人和拍辅机构也不承担多退少补的责任,拍卖结果不能改变,
5)拍卖标的地上目前有居民居住、种植绿化和植被,或有无证搭建,有非法占用,也或有未经法院及管理人认可的租赁,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依法解决上述所有问题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6)拍卖标的目前无法获得该土地作为商业及综合用途相关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化率等规划参数
本次拍卖仅按拍卖标的现状和权属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的土地用途的变更、或规划的调整,及后期开发过程中使用该拍卖标的的所有报建、审批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7)拍卖文件提供的拍卖标的现有相关文件中记载土地面积及用途等信息均仅作为参考,以买受人今后实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登记的内容为准
相关变更、申请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买受人重新取得房地产权证中登记的内容与现有文件记载的内容出现差异的,均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8)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9)拍卖成交后,拍卖辅助机构仅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利登记变更手续,拍卖标的相关的权利义务及风险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如拍卖标的存在实际使用人的,该拍卖标的实物交付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实际使用人协商解决
如买受人与实际使用人就拍卖标的房地产的交付、使用、收益等事宜发生争议的,应由买受人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买受人应自行注意相关风险
10)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拍卖标的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交易税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契税、登记费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前自行了解,一旦拍卖成交成为买受人后须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如有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费及滞纳金、公用事业费及滞纳金、水费、电费、排污费、燃气费、通讯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1)拍卖标的设有查封、抵押,故需等待法院按司法程序解除所有限制、依法完成相关纳税事宜后才能办理权利变更、过户手续
买受人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后,自行办理标的交接、变更登记及产权过户等全部事项
12)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拍卖标的现状存在瑕疵、相关证照文件无法取得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及拍辅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过户登记手续不及时自行办理的,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13)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14)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竞买人参拍前可致电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及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咨询相关政策
拍卖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由买受人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管理人仅提供必要的协助
15)本次拍卖标的将以现状为拍卖标准
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
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地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
买受人不得以该房地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
对于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陆律师(021-52988666-8100)
三.咨询与调查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具体事宜
联系人:余先生:021-63392196、18917982056
2.在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看样与实地调查,管理人将协调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配合
竞买人如果要求获取涉及商业机密的相关资料的,应同时根据管理人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及其他资质证明等文件
3.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523号金虹桥国际中心I座3层)办理交接手续
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则应于拍卖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委托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3.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市相关政策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
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4.境外单位或个人参与竞买的,须取得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审批办公室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五.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25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名义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如有其他主体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通过参加拍卖行使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含拍卖佣金)后,买受人自行办理不动产权属交易过户手续
办理不动产权属交易过户期间所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维修基金和其他相关费用等)由买卖双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标的拍卖前可能存在的欠费(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滞纳金)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滞纳金)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所涉及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3.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拍卖辅助工作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本次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7日发布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以单件拍卖标的成交价为基数,差额定率累进计算
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比例为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比例为0.9%;1000万以上的部分,比例为0.6%,最高收费限价为25万元
,买受人支付尾款时须将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汇款至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账号:00003046582】由拍卖辅助机构向买受人开具相关发票
(2)本次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产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依据《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收费标准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
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收费规则请详见: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bankruptcycharges?spm=a213w.6688509.detail.7.392c1d1bU51uAj本次拍卖标的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拍卖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尾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按照如下两种方式进行支付:1.1银行账户付款方式:银行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高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账号:15541716760055)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等待付款的订单】直接进行尾款支付3.高鑫房产财产拍卖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30657&knowledge=1060231309&language=zh
4.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523号金虹桥国际中心I座3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标的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十一.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管理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一旦中止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及买受人均应服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拍卖标的过户手续的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时间可能会较长,且不受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
4.拍卖标的的一切权利状况以相关登记部门予以登记或者核准的现状为准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自行对拍卖标的作详尽的调查及必要的现场勘察、测量等工作,并与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核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权属性质、土地使用权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期限、土地出让金金额、拍卖标的所有权、使用用途等情况、欠费情况、过户所需支付的税、费等,并对认为有问题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在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后参加竞拍
参加拍卖视作已接受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且成交后不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将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6.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进行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的身份、竞买代码等信息
7.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先生(021-63392196/18917982056)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上海高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竞买须知上海高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拟拍卖上海高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标的1:周浦镇0002街坊1/10丘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南字(2006)第012757号;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地号:南汇区周浦镇二街坊1/10丘;使用期限:2001年10月6日至2051年10月5日止;宗地(丘)面积:2008平方米;建筑容积率:1:1.8;标的2:周浦镇二街坊1/4丘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南汇字(2002)第006935号;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综合;地号:南汇区周浦镇二街坊1/4丘;图号:Ⅱ65-66/41-42使用期限:2001年10月6日至2051年10月5日止;总面积:8064平方米;独用面积8064平方米;建筑容积率:1:1.8;(标的1、标的2合并拍卖,以下简称“拍卖标的”),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31日10时起至2024年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1.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