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1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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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县尼色路(综合商业楼) <结束>

房源编号:7608723

4965.534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28
起始日期
6269.5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79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130.29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965.5349万元
  • 单价:0.792万元/平米
  • 区域:西藏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8-28
  • 结束日期:2024-08-29
  • 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尼玛县尼色路
  • 评估价:6130.2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269.5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查封情况:已查封
    抵押情况:有抵押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详见公告';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尼玛县人民法院公告第二次(2024)藏0629执9号本院定于2024年8月28日10时至2024年8月29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在公告如下:一、拍卖财产财产尼玛县尼色路当热雍措扶贫园区上的(综合商业楼)起拍价:49655349元保证金:2482767元加价幅度:5000元财产所在地址尼玛县尼色路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尼国用(2015)第54243098号权利人那曲地区尼玛县高原生态畜产品有限公司建筑面积6269.58㎡房屋占有情况有房屋租赁有权利性质出让规划用途商业财产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有抵押特别说明1.参考价以委托评估报告所栽价格确定;2.房屋无产权证;3.该土地使用权及在在建工程设有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那曲分行要还剩余贷款3664898.89元;4.已扣除被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B区一层商业用房地产分摊的土地面积466.42平方米;5.系统显示该产权面积为土地证的面积为6736㎡,实际拍卖的面积为6269.58㎡;6.该房目前没有房产证,能否办理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理、办理过程中与被执行人会不会产生新的纠纷、是否存在其他政策性限制条件等不确定,请竞买人提前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保证一定能办理过户手续

7.房屋拍卖成功后,房屋上已经设定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买卖不破租赁)竞买须知尼玛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综合商业楼须知(第二次)一、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二、咨询、展示看样方式: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不少于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本标的物竞得者拍卖余款自网络竞价成功次日起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尼玛县支行账户户名:尼玛县人民法院(执行专用账户)账号:25392001040003489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或成交后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支付

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如因被执行人原因无法提供税费等票据、或者因拍卖房产无房产证,可能导致一时无法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手续的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至少在开拍5天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开拍5天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本次拍卖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院会将相关链接向当事人进行推送)

十、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4718968887或0896—3712552联系人:拉法官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尼玛县人民法院尼玛县团结路3号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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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尼玛县尼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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