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5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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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仙源路855号D区1幢412室工业房产 <结束>

房源编号:7609958

4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02
起始日期
139.5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15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2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4万元
  • 单价:0.3152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金华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4-09-02
  • 结束日期:2024-09-03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仙源路855号
  • 评估价:6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39.5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日,装修状况毛坯。
    空置情况:空置
    钥匙:况无钥匙有()、无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朝向:朝向南北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412室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场
    开发商:竞买人需符合国土局和开发
    配套情况:车场
    楼栋总数:1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财产调查表(房屋)法院名称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委号〔2024〕浙0703执990号申请执行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被执行人金华市婺城区银芳模具加工厂标的物名称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仙源路855号D区1幢412室工业房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权证书所有人情况独立所有标的物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1.工业2.国有出让土地(工业用地)租赁情况无钥匙有()、无()是否腾空空置配套情况公用的停车场、卫生设施等权利限制情况1.被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查封,2.有抵押、抵押权利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提供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物介绍1.金华市婺城区仙源路855号D区1幢412室工业房产,建于2007年,房屋总层数4,所在楼层4,朝向南北,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39.59㎡,土地使用面积32.31㎡,土地性质出让,设计用途工业用地/工业,房产登记日2014年12月04日,土地使用终止2056年3月13日,装修状况毛坯

2.权证编号情况:00421748、金市国用(2015)第010-00742号3.限购情况:竞买人需符合国土局和开发区管委会规定的准入条件,详见《国土及开发区管委会复函》

请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4.税费负担情况:详见税务局复函,以实际为准

请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5.物业情况:/(仅作参考,以实际为准)6.走访周边房产情况(详见评估报告)';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仙源路855号D区1幢412室工业房产拍卖公告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9月02日10时至2024年09月0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79/10(执行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金华市婺城区仙源路855号D区1幢412室工业房产坐落于金华市婺城区仙源路855号D区1幢412室工业房产,【权证号码:00421748、金市国用(2015)第010-00742号】,建于2007年,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楼层第4层,建筑结构钢混结构,建筑面积139.59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

土地使用权面积32.31平方米,房产登记日2014年12月04日,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6年3月13日止

特比提示:1、该房产土地为工业用地,竞买人需为模具企业法人

2、买受人在竞买前需经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进行能耗、产业等项目准入初审,到生态环境分局进行环保准入初审,并签订项目准入告知书

联系人:经济发展部程迪,联系电话:83219382/83219384详见《国土及开发区管委会复函》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为:被执行人负担不动产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若买受人享有优惠政策的,请提供相关资料向税务部门咨询)

(拍品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评估价:62万元,起拍价:44万元,保证金:5万元(竞买人如悔拍,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增价幅度:4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该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竞买人需为模具企业法人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08月30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就本拍品咨询看样等事宜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六、税费等负担情况: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买受人应及时并自行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含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税费),在取得过户材料之日起30天内办理,买卖双方按照税法等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交易税费:1、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等,不承担被执行人历史欠缴的其他税费(可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或与法院联系),但欠缴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或支付

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自愿支付2、被执行人负担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3、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完成相关税费申报和结算后,向税务机关申请,由税务机关向法院出具卖方应交纳税款联系单,法院收到审核无异议后将该税款直接交付税务机关

4、买受人未按公告要求的30天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完成取得联系单,法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卖方应交税款联系单直接给付税务机关

买受人未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办理过户产生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竞拍前应当请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房屋的过户登记以及税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缴纳情况及过户事宜

法院司法拍卖房产是否受当地房产限售限购政策影响,请各竞买人自行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人:丁执行员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十、如果本次拍卖流拍,已经在本院申请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的所有债权人可以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但需在本次拍卖流拍后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

如逾期不申请以物抵债,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剩余价款请在规定时间内(余款500万以内为20天;余款500万以上为30天),于2024年09月23日24:00点前缴纳;付款方式:1.可通过银行付款或网上银行支付收款单位: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收款银行: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收款账号:2010003432711222.也可到法院立案大厅窗口直接支付余款(刷卡、微信、支付宝均可)十三、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法院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1866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六、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可向相应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账号:201000343271122)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包括保证金)

此项规定仅限于本院与成泰银行的“拍易贷”业务,仅限金华市区房产

温馨提醒:“一键贷款”服务由阿里拍卖合作银行提供,与本院无关

买受人须按公告规定时间内交款,具体贷款流程请垂询阿里客服或相关金融机构

十七、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看样: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

法院拍卖咨询电话:0579-82190008(拍品详情、拍卖流程)监督电话:0579-82190859联系地址:金华市李渔东路1866号网址:http://sf.taobao.com/0579/1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与以下银行的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1: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联系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123号联系人:占经理电话:18157987119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联系人:钱康电话:150670739713: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联系人:李晨电话:15657903200网络司法拍卖须知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9月02日10时至2024年09月0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79/10(执行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08月30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5日以前(节假日休息)将有效证明提交至委托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09月23日24:00前将尾款支付到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银行支付,也可到法院立案大厅窗口直接支付余款(刷卡、微信、支付宝均可);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法院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1866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9-8219085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咨询、看样: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

法院咨询电话:0579-82190008(拍品详情、拍卖流程)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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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仙源路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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