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5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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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镇经济开发区新昌路2幢安徽晓新彩印包装装潢有限公司所属工业房产 <结束>

房源编号:7614462

443.93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29
起始日期
610.4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727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54.9149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43.932万元
  • 单价:0.7272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宣城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4-09-29
  • 结束日期:2024-09-30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经济开发区
  • 评估价:554.914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10.4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在的户口,我院不负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限购和资质:限购情况:无
    建成年限:(':约2008年', '')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有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及当地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安徽晓新彩印包装装潢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表拍品名称泾川镇经济开发
    楼栋总数:2幢
    装修配置:家具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泾川镇经济开发区新昌路2幢安徽晓新彩印包装装潢有限公司所属工业房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房产:泾房地权证泾川2011字第022093号土地:泾国用(2011)第1550号拍品所有人安徽晓新彩印包装装潢有限公司拍品现状用途房产用途:办公、综合楼土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状况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租赁情况特别提醒特别提醒:1、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出租或占用情況:此标的部分有租赁,具体情况咨询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3、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请务必咨询泾县开发区管委会主导产业和入园标准,因不符合入园政策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该标的物位于泾川镇经济开发区新昌路安徽晓新彩印包装装潢有限公司园区内,需服从园区管理规范缴纳管理费用,使用标的物外的资源需缴纳使用费用,具体咨询项总(13905634727)

配套情况较好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2、房地产评估报告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泾川镇经济开发区新昌路2幢安徽晓新彩印包装装潢有限公司所属工业房产,房屋建筑面积:3739.77m2,土地使用面积:610.48m²,钢混结构,建成年代:约2008年,所在层/总层数:1-6/6层,北临幕桥路、西临汇丰检测站、东至新昌路、南至晨泰木业有限公司

宗地红线内“六通”一平2、限购情况:无,详见国家及省市等相关政策

3、过户税费及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的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依据税法及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上述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十个工作日内凭发票向本院申请退还

拍卖成交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4、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上可能存在的户口,我院不负责强制迁出,竞买成交后户口无法落户的问题,我院和辅助机构概不负责

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到标的物所在的公安机关了解户口情况及户口落户的相关政策

该标的物的范围以竞买公告、评估报告为准,除竞买公告、评估报告特别说明并包括在内的情况外,该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现状进行交付

竞买人应自行查看该标的,了解产权过户相关情况及限制

1、出租或占用情況:此标的部分有租赁,具体情况咨询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请务必咨询泾县开发区管委会主导产业和入园标准,因不符合入园政策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该标的物位于泾川镇经济开发区新昌路安徽晓新彩印包装装潢有限公司园区内,需服从园区管理规范缴纳管理费用,使用标的物外的资源需缴纳使用费用,具体咨询项总(13905634727)

5、其它事宜请向安徽拍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或我院咨询了解

起拍价:4439320元,保证金:44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或其整数倍)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但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对该标的物的投资或处理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当地政府、相关组织的管理政策,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向当地政府、相关组织等咨询,否则全部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执行庭承办法官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竞买人留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咨询方式:15555235554(请于工作时间致电)三、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3、存在委托关系或线下交纳保证金、设定优先购买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免交保证金等情形的需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联系网拍辅助机构或本院案件承办人,并关注网络拍卖的有关规定、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4、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列入本拍品拍卖黑名单,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5、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无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30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单位:泾县人民法院执行款执行案款;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账号:100343161890010001019329,备注:(2024)皖1823执恢196号及买受人姓名)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依据税法及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上述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十个工作日内凭发票向本院申请退还

拍卖成交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63-2518078拍服咨询方式:15555235554(请于工作时间致电)法院咨询电话:0563-2650055(张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竞买须知现就该次公开拍卖活动的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但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对该标的物的投资或处理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当地政府、相关组织或相关园区等的入户政策,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向当地政府、相关组织和相关园区管委会等咨询,否则全部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执行庭法官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七、特别提醒:①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②建议在淘宝网交纳保证金

如在线下交纳保证金到本院执行款账户,请及时告知本院承办人或安徽拍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确认手续

不告知交纳保证金情况,预期办理确认手续,导致无法取得竞买资格的,相应法律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③申请执行人申请在执行系统设定免、减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承租人等设定优先购买权等情形,需要在法院执行系统予以设置或确认的,建议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到本院予以办理,避免执行系统调试、案件承办人其他工作安排、第三方施工挖断电缆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在法院执行系统办理,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④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列入本拍品拍卖黑名单,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八、本次拍卖是在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结束后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等,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等手续,以及因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我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30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竞买公告)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并参照悔拍的规定进行处理,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依据税法及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上述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十个工作日内凭发票向本院申请退还

拍卖成交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63-2518078拍服咨询方式:15555235554(请于工作时间致电)法院咨询电话:0563-2650055(张法官)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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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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