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标的一<\/font>名称:<\/td>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石油分公司陕西白河县冷水加油站和清风加油站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td>标的编号:<\/td>GG01240903002BF01<\/td><\/tr>品种:<\/td>实物资产<\/td>币种:<\/td>人民币<\/td><\/tr>转让底价(万元)<\/td>242.84<\/span>Â万元<\/td>保证金:<\/td>70.00<\/span>Â万元<\/td><\/tr>标的所在地区:<\/td>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td><\/tr>计量单位:<\/td>项<\/td>规格型号:<\/td>以实物为准<\/td><\/tr>数量:<\/td>50<\/td>附加信息:<\/td>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白河冷水加油站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冷水镇,白河清风加油站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
1、冷水加油站房屋建筑物共1项,为站房,建筑面积33.52㎡,砖混结构,建成于2013年1月,办理了编号陕(2017)白河县不动产权第0002800号《不动产权证书》,证载建筑面积33.52平方米
清风加油站房屋建筑物共2项,为站房,砖混结构,建成于2013年5月,办理了编号陕(2017)白河县不动产权第0002799号《不动产权证书》,证载建筑面积66.69㎡
2、冷水加油站构筑物共13项,为水泥地面、挡土墙、围墙、罩棚、罩棚灯等,为砼、砖和钢网架等结构,建成于2013年1月
清风加油站构筑物共8项,为水泥地面、罩棚和罩棚灯等,为砼和钢网架等结构,建成于2013年5月
清风加油站2021年9月因存在山体滑坡的安全隐患,被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关停至今
3、冷水加油站机器设备共12项,为白河冷水加油站的SF双层油罐、管线、液位仪和油罐侧漏报警仪等,启用于2018年6月
清风加油站机器设备共12项,为SF双层油罐、管线、液位仪和油罐侧漏报警仪等
4、冷水加油站用地,办理了编号为陕(2017)白河县不动产权第0002800号《不动产权证》,证载使用权面积220.50㎡,终止日期为2050年12月26日,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用途为商服用地,类型为出让
清风加油站用地,办理了编号为陕(2017)白河县不动产权第0002799号《不动产权证》,证载使用权面积120㎡,终止日期为2052年10月8日,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用途为商服用地,类型为出让
<\/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div><\/div>';受转让方委托,依照相关法规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石油分公司陕西白河县冷水加油站和清风加油站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让标的和挂牌价格:242.84万元二、标的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三、保证金交纳方式:通过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云交易系统交纳竞买保证金
四、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标的成交后,买受人请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关服务佣金至西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5月24日转让底价(万元):242.84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资产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拟购买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用于对相关方进行赔偿
同时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由违约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关服务佣金至西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同意在西部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于一个月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
如因受让方原因不能按时移交、清运的,应提前告知转让方,并取得转让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资产标的情况,按照资产转让公告的要求在云系统提交受让登记意向后,即交纳标的对应交易保证金到指定银行账户,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资产标的承诺的确认
4、自受让方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标的资产在清运过程中如遇需切割、拆卸等,须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并承诺按相关施工的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坏
受让方负责施工过程及运输过程中的人员组织和所有安全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受让方须在交易凭证出具后一个月内将货物清运完毕,并自行承担现场协调、住宿、水电、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回填等费用
如受让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将货物清运完毕,则转让方有权将未装运的物品另行处置,受让方负责清理放置场地垃圾卫生及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实施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范围进行施工,并将垃圾全部清理完毕,达到场平地净的标准
5、标的查看联系人:李洋,电话:18107195086
受让方资格条件:重要信息披露:1、挂牌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税费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转让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2、项目更多信息请各意向受让方前往西部产权交易所查阅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3、意向受让方需先对标的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标的资产以现状展示的型号、数量、质量等方面的状况,同时向交易所递交《现场勘查确认书》后,方可进行报名
保证金设定保证金金额(万元):70.00处置方法:1、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只能通过意向受让方在西部产权云交易系统注册的本人(单位)的账户在挂牌公告期内按照系统提示的方式和账户交纳,未按要求所交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由交易所直接予以原路径退回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日结束当日的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挂牌公告日结束当天的17:00时没有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不得参与后续交易
3、竞买成功的报名者,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失败的报名者,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无息退还
4、保证金处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意向受让资格审核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西部产权交易所将扣除项目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相关服务佣金的
4、在转让方必要的配合下,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
5、《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交易规则》及《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竞买人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交易所将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优先扣除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佣金、竞价服务佣金等服务佣金,其余部分作为转让方、代理会员等相关方的赔偿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赔偿的,利益受损方可向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