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人民法院评估委托书》(2024)宁0422法鉴字40号,本估价报告的估价对象为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吉分公司所有的位于西吉县县城吉强西街幸福路鑫祥·世城鑫秀园30号楼15号、16号营业房,估价范围为西吉县县城吉强西街幸福路鑫祥·世城鑫秀园30号楼15号、16号营业房,总层数2层,所在层1-2层,建筑面积共计285.45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建成年代2015年
具体如下:1、估价对象区位状况(1)位置状况:估价对象坐落于西吉县县城吉强西街幸福路鑫祥·世城鑫秀园30号楼,其四至为:东至民生街,南至滨河路,西至鑫祥世城小区,北至幸福路,距离区级商业中心(帝豪万家和购物广场)3千米
(2)交通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交通路网密集,主要分布有滨河路、民生街、幸福路等交通主次干道,附近通行2、3路公交汽车,距离西吉汽车站约7.2千米,距离固原火车站约74千米,距离固原六盘山机场约47.9千米,交通便利度一般、通达度一般,无交通管制
(3)外部公共基础设施: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七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暖、通气”,公共基础设施完善
(4)外部公共配套设施: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有西吉县第五中学、西吉第二中学、西吉县第四中学、西吉县第七中学;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夏银行、西吉汇发村镇银行;西吉县中医医院、西吉县人民医院等,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完善
(5)商业繁华度及临街状况:估价对象坐落于西吉县县城吉强西街幸福路鑫祥·世城鑫秀园30号楼,附近有帝豪万家和购物广场、好又多购物广场、中科商业广场、西吉购物中心、时尚富力城等,周边多为商业服务业,所在栋楼东临民生街,南临滨河路,区域商业繁华度一般
(6)周围环境:估价对象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较好,无明显的空气、水、噪声及土壤等污染
2、估价对象实物状况(1)建筑物状况①基本状况:估价对象坐落于西吉县县城吉强西街幸福路鑫祥·世城鑫秀园30号楼,具体实物状况如下:产权人房屋坐落建成年代房屋用途结构层数建筑面积(㎡)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吉分公司西吉县县城吉强西街幸福路鑫祥·世城鑫秀园30号楼15号房2015年商业服务钢混1-2//2125.72西吉县县城吉强西街幸福路鑫祥·世城鑫秀园30号楼16号房2015年商业服务钢混1-2//2159.73②装修装饰状况:估价对象外墙贴瓷砖,外门为双开不锈钢玻璃地弹门,塑钢窗,15号、16号房室内毛坯状况,室内地面为水泥地面,内墙面及顶棚刷涂料,一层层高3.8米,二层层高3.5米;室内楼梯通往二层,楼梯水泥踏步,不锈钢栏杆扶手
③设施设备状况:估价对象所在栋楼水、暖、电、消防等设施设备齐全
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结构稳定,主体无明显沉降现象,室内设施设备维护及使用状况较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2)土地使用权状况估价人员实地查勘实际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现状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七通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暖、通讯、通气”,宗地内六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暖、通讯、土地平整”
(3)利用状况截止价值时点,估价对象为空置状态
3、估价对象权益状况(1)房屋权益状况根据估价委托人向本机构提供的西吉县房屋管理与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记载,估价对象西吉县县城吉强西街幸福路鑫祥·世城鑫秀园30号楼15号房建筑面积125.7平方米,西吉县县城吉强西街幸福路鑫祥·世城鑫秀园30号楼16号房建筑面积159.73平方米,产权人为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吉分公司,建成于2015年,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钢混结构
(2)土地使用权权益状况估价委托人未向本机构提供估价对象的《不动产权证书》等,土地使用权状况不详
(3)他项权利状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证明》复印件显示,估价对象已由西吉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6日(起始日期2024年5月16日至2027年5月15日)查封
抵押状况不详截止价值时点,他项权利未解除
(4)其他权利状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估价人员现场勘查,估价对象不存在租赁、土地使用管制及相邻关系等其他情况
';西吉县人民法院关于西吉县县城吉强西街幸福路鑫祥·世城鑫秀园30号楼16号营业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郑重声明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拍卖公告西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4日10时至2024年10月15日10时止在西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西吉县县城吉强西街幸福路鑫祥·世城鑫秀园30号楼16号营业房,建筑面积为159.73平方米,所在层数1-2层,总层数为2层,实际用途为商业服务
评估价:733000.00元,起拍价:41048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9日9时起至2024年10月13日18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西吉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标的拍卖结束时间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如有竞买人继续在延时后拍卖结束前的5分钟内出价,则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时,延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2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吉县支行,账号:62284012072602987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咨询电话:15809545110(苏局长)15009598402联系地址:西吉县吉强镇滨河西街西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西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9日9时起至2024年10月13日18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西吉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标的拍卖结束时间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如有竞买人继续在延时后拍卖结束前的5分钟内出价,则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时,延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2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吉县支行,账号:62284012072602987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