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9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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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101房,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1,之2,之3,之4,之5共6套房产 <结束>

房源编号:7644979

430.59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09
起始日期
350.2平方米
建筑面积
1.229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15.1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30.598万元
  • 单价:1.2296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4-10-09
  • 结束日期:2024-10-10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江埔河东北路11号
  • 评估价:615.1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50.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为准装修情况以实际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
    钥匙:为准钥匙无租赁情况
    清房清场:清场交付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统一安排为2024年9月30日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有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01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1、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101房;2、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5;3、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4;4、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3;5、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2;6、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1;执行裁定书(2023)粤0117执恢629号标的所有权人叶倩芳标的询价信息评估总价6151400.00元估价报告出具日期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1-5,2023年6月9日(附延迟评估报告使用期限函件);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101房,2024年7月29日询价机构广州市亿信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计有限公司序号坐落产权证号用途房屋结构/总层数评估楼层建筑面积(㎡)评估总价(元)1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101房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5842号非居住用房钢混结构/8层第1层300.0631206002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5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5833号非居住用房钢混结构/8层第1层35.9642,6003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4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5835号非居住用房钢混结构/8层第1层34.56618,6004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3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5839号非居住用房钢混结构/8层第1层28.8515,5005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2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7725号非居住用房钢混结构/8层第1层34.56618,6006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1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5849号非居住用房钢混结构/8层第1层35.5635,500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已查封抵押情况有抵押标的现状介绍房屋户型以实际为准装修情况以实际为准钥匙无租赁情况不详欠费情况不详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备注1、根据《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101房原建筑面积为350.20㎡,现场实测约50.18㎡的面积改为梯廊(1-8层共用),现建筑面积为300.06㎡,详见《评估报告》、《房地产平面附图》

2、因是强制执行,本院不负责提供前手及第一手房产买卖的相关发票;拍卖成交后依法清场交付,买受人需预留一定时间配合清场,急用房者慎拍

3、拍卖标的物变更产权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并持垫付税费的有效支付凭证及退税费申请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了解;5、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序号123456标的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101房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5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4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3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2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1产权证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5842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5833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5835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5839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7725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5849号用途非居住用房非居住用房非居住用房非居住用房非居住用房非居住用房建筑面积(㎡)300.0635.934.5628.834.5635.5评估总价(元)3120600.00642600.00618600.00515500.00618600.00635500.00起拍价(元)4305980.00保证金(元)400000.00加价幅度(元)20000.00特别提醒:1根据《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101房原建筑面积为350.20㎡,现场实测约50.18㎡的面积改为梯廊(1-8层共用),现建筑面积为300.06㎡,详见《评估报告》、《房地产平面附图》

2、因是强制执行,本院不负责提供前手及第一手房产买卖的相关发票;拍卖成交后依法清场交付,买受人需预留一定时间配合清场,急用房者慎拍

3、拍卖标的物变更产权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并持垫付税费的有效支付凭证及退税费申请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了解;5、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6、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涉案物业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9、具体面积过户时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若有面积不一致的,拍卖款不退不补

二、竞买人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

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拍前7天向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联系人:李先生:020-83007949),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能拍法服”)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

现场看样时间统一安排为2024年9月30日下午15:00报名截止时间为看样前二天,请竞买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场,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如无预约,法院将不组织现场看样四、拍卖方式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流程1、竞买人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一次性缴纳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2、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0月25日前缴纳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账号:4400156160105018899226420,行号:105581021017,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3)粤0117执恢629号”,以便法院查收)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逾期未补齐差价而使得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格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4、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六、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本院已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被执行人和权利人,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注意事项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2、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次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7931咨询电话:能拍法服020-38805697、400-0159899法院咨询电话:黄法官(020-83007833)、李书记员(020-8300790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628号详细信息可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0/09)”、“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要的,可向以下及其他银行咨询: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联系人:张宁18616614888、87922136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联系人:汤经理18928990500、87927423徐经理8792742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20/09)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共6套,详见《评估报告》1、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101房;2、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5;3、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4;4、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3;5、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2;6、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1号之1;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

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7日前向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联系人:黄法官,联系电话:020-83007833;李书记员,联系电话020-83007906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见拍卖公告)

填写交款单时请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拍卖标的物变更产权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并持垫付税费的有效支付凭证及退税费申请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二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7931咨询电话:能拍法服020-38805697、400-0159899法院咨询电话:020-83007833(黄法官)020-83007906(李书记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628号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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