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12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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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东城路东侧不动产 <结束>

房源编号:7653484

104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28
起始日期
1174.5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85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737.6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040万元
  • 单价:0.8854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宝坻区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0-28
  • 结束日期:2024-10-29
  •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东城路东侧
  • 评估价:1737.6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74.5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毛坯
    户口:房屋户口的迁入、迁
    钥匙:有无钥匙无欠费情况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宝坻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12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房屋结构:混合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有
    交易状态:二拍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营业收入:3.0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登记机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建筑外檐贴面砖,断桥铝窗,入口为不锈钢框玻璃门,室内毛坯;已做部分水电安装工程及装修前期工作

混合21-2非居住812.98该建筑物为二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812.98平方米,建造年代不详,投影呈T字形,室内净高首层约3.6米,2层约3.1米

建筑外檐贴面砖,断桥铝窗及不锈钢窗,入口为不锈钢框玻璃门,室内毛坯(1层局部墙面及顶棚刷涂料);已做部分水电安装工程及装修前期工作

价值时点时,建筑西侧室外楼梯已拆除,仅能通过3层建筑楼梯通往2层

混合11非居住148.30该建筑为单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48.30平方米,建造年代不详,室内净高约3.9米

建筑外檐贴面砖,铝合金窗,无门,室内毛坯;已做部分水电安装工程及装修前期工作

合计2135.85价值时点时,估价对象建筑物结构构件较好,房屋新旧程度一般

2、价值时点:2024年6月12日,实地查勘之日

3、本拍卖标的物价格来源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产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请谨慎竞拍,如需看样请提前预约,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质量、瑕疵保证,涉及标的物其他方面的不明使用问题的责任,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特别提示: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

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

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取暖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具体欠费情况以相关部门查询为准,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因前述费用导致无法过户或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评估价:17376600元起拍价:10400000元保证金:650000元增加幅度:50000元本次拍卖信息已通知当事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还应遵循如下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就司法拍卖竞买人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有关事项:1、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本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实自身具备购买资格并了解过户情况,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薛法官收(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18号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电话:022-29996687)邮寄截止时间至开拍日止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担不能过户的风险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3、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4、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买受人是否符合购房资格负有向法院提交证明的责任

因买受人在我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到相关部门自行核验购买资格以及过户情况因购买资格原因导致房屋无法过户而悔拍的,法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

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录淘宝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取得竞拍授权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权购买人应在拍卖前向本院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有效后再到淘宝网报名参拍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日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5日(法定休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房产咨询、金融贷款服务与预约看样电话:15510921931李女士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应仔细了解支付方式后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

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

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取暖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具体欠费情况以相关部门查询为准,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因前述费用导致无法过户或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标的物经本院向税务部门调查税费情况如下:一、税费类别及纳税(费)主体该涉案不动产为非居住用房,产权转移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税费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人为拍卖前产权所有人;2.契税,纳税人为竞得人;3.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拍卖前不动产权利人

4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为拍卖前不动产权利人二、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税收优惠(一)上述税费纳税期限及具体测算方法:1.增值税及附加税,1.增值税: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

2.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税额×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税额×2%

纳税期限:拍卖成交后次月15日内2.契税,适用税率3%;应纳税额=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税率;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4.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根据增值率不同,具体如下:(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纳税期限: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税收优惠: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要求,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其他上述税费情况系税务部门仅以参考价格17376600元为依据,对本次拍卖房产在转移登记可能发生的税费进行测算,本次测算结果仅供参考,成交后以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算为准!十一、法院以标的物现状拍卖上述不动产,竞买人应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拍卖人对房地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不做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以当地当时过户政策为准,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相关限购政策,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房屋户口的迁入、迁出以及以房屋作为注册地的单位的迁入、迁出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

十二、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1月5日下午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坻中心支行,账号:20240517001876933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视为其悔拍,法院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四条处理;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特别提示: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如本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其他债权人申请以该次拍卖所确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抵债或第三人申请以该次流拍价购买的,应于本次流拍后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我院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继续处置该财产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鼎力评字(2024)第0019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510921931,022-23259906(9:00-11:30,14:00-17:00法定休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22-29996687,咨询人:薛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监督电话:022-29996012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118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竞买须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对刘某坐落于天津市宝坻区东城路东侧不动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二拍),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于参加拍卖前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并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与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拍卖成交竞买人过户时需遵守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过户、限购等政策,具体政策竞买人应当在参拍前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

因竞买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交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进行委托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书仅限本次拍卖有效,如委托事项包括一拍、二拍、变卖全部过程,要在委托书中明确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并了解过户情况,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代表自愿承担不能过户的风险,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薛法官收(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18号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电话:022-29996687)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0月21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6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自动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法院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如房屋存在违章建筑,本拍卖不改变违章部分的违法性,买受人需遵守相关部门认定及处理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1月5日下午15:0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坻中心支行,账号:202405170018769338),并在2024年11月12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11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请谨慎参拍、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其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四条处理;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

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取暖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具体欠费情况以相关部门查询为准,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因前述费用导致无法过户或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以当地当时过户政策为准,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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