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江西克尼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铜鼓县三都工业园区的15014.74平方米的土地及土地上附属物、厂房内的设备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宗地编号:DCI2016006-2拍品现状房地产性质土地及土地上附属物、厂房内设备租赁情况不详权利限制情况法院已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江西克尼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铜鼓县三都镇工业园区的15014.74平方米的土地及土地上附属物,还有厂房内的设备(平面界址为:东至项目预留地,南至创新路,西至虹大电子器材有限公司、北至友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及实际为准
';重要提示该标的物需缴纳保证金361300.00元,建议您使用网银付款,推荐:农行、工行、建行、邮储等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2.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包括房屋面积、周边配套、交通、学区等标的物详细情况,以法院实地告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
4.如果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悔拍,法院将不予退还保证金,且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竞买公告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江西克尼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铜鼓县三都工业园区的15014.74平方米的土地及土地上附属物、厂房内的设备(第一次拍卖)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铜鼓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5/10;户名:铜鼓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江西克尼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铜鼓县三都工业园区的15014.74平方米的土地及土地上附属物、厂房内的设备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起拍价:3613000.00元,保证金:361300.00元,增价幅度:18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联系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与出让方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纳的部分,应由出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可凭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0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1月1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铜鼓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西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账号:1581691080000178790000015604)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
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
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特别提醒:1、该拍卖标的物未办理首次登记,能否办理首次登记及过户,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意向竞买人竞买本次拍卖标的物视为接受现状竞买,责任自负
(详见电子评估报告,请自行下载)
2、是否欠土地出让金、税费等费用,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保证能正常使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最终办证面积以当地相关不动产部门发证面积为准,房管、国土部门认可的测绘机构测量的最终面积或过户的产权登记面积与拍卖公告面积若有误差,均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及成交价
4、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户口落户等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5、拍卖标的物属地铜鼓县三都镇工业园,竞买本拍卖标的物,必须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产业招商政策的项目,关于入园政策及当地产业招商政策,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政府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铜鼓县人民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请有意者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外观、质量问题、数量差异等不作担保,以交付时的外观、质量、数量为准,存在界址明确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自行咨询相关部门确定,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拍卖标的物有异议、复议、异议之诉问题,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异议、复议、异议之诉结果对拍卖标的物的影响
7、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买受人恶意参与竞拍,则按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8、现场有化工废水、化工物品未处理,是否需要环境评估,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按相关部门要求处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缴纳
9、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保证能正常使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案可能因已发现或未发现的法律风险,影响成交及移交时间,竞买人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不便及拍卖回转,属于司法拍卖的必要法律风险,由竞拍人自担
10、拍卖标的物存在的水、电、煤、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理;水、电、煤、有线电视、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附加税、契税、印花税)、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上述一切可能存在的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11、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退税只退本次拍卖涉及缴纳税费,如之前欠税,当事人缴纳了则不退予)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12、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13、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案件咨询电话:0795-8716592;监督电话:0795-8716659;联系地址:铜鼓县永宁镇城南西路290号;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5/10;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竞买须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1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铜鼓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5/10,户名:铜鼓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0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613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613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1月19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铜鼓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西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账号:1581691080000178790000015604),并在2024年11月19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与出让方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纳的部分,应由出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可凭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案件咨询电话:0795-8716592;监督电话:0795-871665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