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湖北鑫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鄂鑫恒信评报字[2022]第016-01号资产评估报告(修订版)】拍品名称重型半挂牵引车和罐式半挂车共43辆天然气运输特种行业用车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标的所有权人湖北九头风天然气有限公司标的权证情况机动车行驶证:有;机动车注册登记证书:有
标的现状使用性质均为危险品运输车辆钥匙无所在地停放于被执行人公司名下武汉市江夏区安山停车场标的物情况品牌型号详见拍卖网页页面附件《车辆明细清单》车牌号码详见拍卖网页页面附件《车辆明细清单》车辆名称详见拍卖网页页面附件《车辆明细清单》出厂日期详见拍卖网页页面附件《车辆明细清单》累计里程不清车辆识别代号详见拍卖网页页面附件《车辆明细清单》燃料种类注册登记证书载明重型半挂牵引车的燃料为天然气,重型罐式半挂车的燃料为无
标的瑕疵情况违章情况不清具体情况竞买人有义务通过湖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调查,与拍卖人无涉
车辆情况描述请详见拍卖页面附件评估报告内说明,车体、外观、及内部状况以实际现状为准
车辆存在未按期年检,保险到期后未续的情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标的过户税费及相关费用车辆成交后,在办理过户和交付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及滞纳金、停车费、拖车费等)
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拍卖成交确认书;2、法院执行裁定书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抵押至本案申请执行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5月15日10时至2023年5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和罐式半挂车共43辆天然气运输特种行业用车
(详见拍卖网页页面附件“车辆明细清单”)评估价值:4845584元,起拍价:3391909元,保证金:67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1、该标的目前停放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安山镇的停车场内
2、车辆情况描述请详见拍卖页面附件评估报告内说明,车体、外观、及内部状况以实际现状为准
车辆存在未按期年检、保险到期后未续等情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3、本拍卖标的车辆为天然气运输特种行业车辆,买受人应符合该特种行业运营车辆购买和过户的条件及资质
4、本拍卖标的物车辆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强制报废年限为10年,本标的物车辆中大部分临近强制报废期,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2年第12号)的规定,距法定强制报废年限1年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提醒竞买人注意
5、买受人在拍卖成交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后,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到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导致交付不能及安全隐患等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4月29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六、本标的物现状: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竞买人有义务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或者存在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实际使用人、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或另诉解决
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有义务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过户和交付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及滞纳金、停车费、拖车费等)
可能存在欠缴的其他未知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竞买人有义务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特别声明:买受人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重新拍(变)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变)卖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重新拍(变)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变)卖中的资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缴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缴;拒不补缴的,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栏公告,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5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0873589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9198454&language=zh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特别提示: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楚正惠盈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属实现债权费用,从拍卖款中支付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
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400-0066920(武汉楚正惠盈拍卖有限公司)杨经理18071507107法院监督电话:027-65686246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网址:http://whzy.hbfy.gov.cn/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4月28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5月15日10时至2023年5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1)拍卖标的权利状况:重型半挂牵引车和罐式半挂车共43辆天然气运输特种行业用车
(详见拍卖网页页面附件“车辆明细清单”)本拍卖标的物已被查封,正在执行中
特别提醒:1、该标的目前停放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安山镇的停车场内
2、车辆情况描述请详见拍卖页面附件评估报告内说明,车体、外观、及内部状况以实际现状为准
车辆存在未按期年检、保险到期后未续等情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3、本拍卖标的车辆为天然气运输特种行业车辆,买受人应符合该特种行业运营车辆购买和过户的条件及资质
4、本拍卖标的物车辆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强制报废年限为10年,本标的物车辆中大部分临近强制报废期,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2年第12号)的规定,距法定强制报废年限1年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提醒竞买人注意
5、买受人在拍卖成交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后,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到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导致交付不能及安全隐患等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实物状况见图片
(具体情况竞买人有义务自行核查,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车辆的实际情况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车辆外观、质量问题、构件调整、损坏、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有义务认真了解拍卖车辆情况,自行查询车辆的违章情况及看清车辆现状
本院不对车辆提供任何质量保障,不承担车辆瑕疵担保责任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有义务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本拍卖标的暂无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有义务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有义务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5月3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087358963),并在2023年6月14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武汉市常青路15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等材料,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请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二、买受人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重新拍(变)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变)卖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重新拍(变)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变)卖中的资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缴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缴;拒不补缴的,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成交车辆在提车及办理过户手续时,须以拖运方式进行转移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过户时所变更的车主名称须与竞买时登记的名称一致因车辆户籍地的政策、车辆信息与档案不符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车辆的违章罚款、违章滞纳金及记分、年检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违章记录或车船税欠费而造成今后保险费增加的,由买受人自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竞买人有义务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的后果自负,竞买人有义务在拍卖前进行调查了解,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等)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楚正惠盈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属实现债权费用,从拍卖款中支付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
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400-0066920(武汉楚正惠盈拍卖有限公司)杨经理18071507107法院监督电话:027-65686246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网址:http://whzy.hbfy.gov.cn/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