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18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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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66号银座晶都国际广场3-163车位 <结束>

房源编号:7704576

13.66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18
起始日期
56.4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42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7.0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3.664万元
  • 单价:0.2422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济南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4-11-18
  • 结束日期:2024-11-19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66号银座
  • 评估价:17.0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6.4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车位:用途车位共有权人情
    空置情况:空置状态
    户口:迁移户口拍卖法院不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已查封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银座晶都国际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座位数:66号银座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法
    配套情况:车位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注:1、标的物情况说明摘自《评估报告书》及不动产查册,详情请自行下载附件查阅

2、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如拍卖成交,买受人需承担所拖欠的相关费用,具体费用金额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清楚

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及退税费申请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实物现状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估价报告编号:鲁广泰评房(执)字2024第B1630号】及不动产查册表

财产的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起拍价:136640元,保证金:13664元,增价幅度:1366元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仅允许标的物所在小区(银座晶都国际)业主参与竞买

本次拍卖遵循“一户一车位”的原则,即每一间商品房的业主只能拍卖成交一个车位

房屋由两个或多人共有的,该房屋的业主只能由一名代表参与拍卖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1、优先购买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及《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在同等条件下,小区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

2、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除在网上公布,还在现场张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

拍卖服务咨询电话: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020-32620866、400-8733066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七、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在同等条件下,小区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本院前往现场调查及张贴拟处置公告,现场调查反馈:1、物业管理处称上述车位存在租赁情况,被执行人表示车位无租赁,目前已空置状态;2、截至2024年6月15日,暂无欠物业费,具体金额以物业管理处核实为准;3、现场车位大小约为11-13㎡的正常车位大小,查册显示车位建筑面积为56.42㎡,与实际面积不符;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提交标的物所在小区(银座晶都国际)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该小区内无车位的证明

如拍卖成交,买受人需承担所拖欠的相关费用,具体费用金额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清楚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根据国家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当日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九、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及退税费申请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涉及恢复房屋结构的事项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50937,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2)粤01执5143号”,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以及收到本院通知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55

竞买须知(第一次)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注册用户、保证金】参与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填写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联系地址及电话,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五、【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拍平台注册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优先购买权申报】竞买人申请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由法院审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成交价款缴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见拍卖公告)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九、【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

十、【悔拍】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5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66号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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