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1项、房屋建(构)筑物42项,共43项权利来源破产清算权证情况南郑县国用(2015)第0169号、南郑县房权证南字第00022595、00022596、0022597、00022598号拍品所有人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件1、(2018)陕0703破1号民事裁定书2、(2018)陕0703破1号决定书3、《陕德评报字(2023)第069号》三、拍卖标的相关情况说明1.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本次拍卖标的物中的房屋建筑物部分无证房屋
标的物中无证房屋、附属物:面积及数量为第三方现场勘查所得,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
拍卖成交后,无证厂房以拍卖成交后的现状进行交付;如破产企业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要求对无证厂房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破产企业实际占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财产拍卖成交价格
关于无证厂房后续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竞买人自行承担无法办证的风险,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与担保;关于无证厂房后续可能被相关部门依法拆除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对无证厂房、构筑物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占用情况:经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陶罐窑部分房屋存在占用情况,目前管理人已经告知占用人公司破产的情况,并与占用人协调迁让事宜
对于占用人是否搬离和搬离时间,管理人在此不做任何的担保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占用情况,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占用现状,最终竞拍后可能无法清退占用人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土地使用权: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证号、坐落、规划用途、土地面积、终止日期、使用权性质等相关信息来源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
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所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为准
如破产企业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要求对土地使用权的证载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拍卖资料所载面积或破产企业实际占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财产拍卖成交价格,管理人也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
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交付,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竞买人一旦竞拍即表明已完全知晓该标的物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及风险
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亦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依据
4.办公设备和附属设施:本次拍卖标的中办公家具和附属设施:使用年限较长,期间停用数年,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残缺、破损或无法使用等情况,评估报告相关参数仅供参考,拍卖成交后以交付当天实际现状、实际数量为准
拍卖成交后产生的拆卸、吊运、搬迁、运输等费用及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和结果,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
5.绿化苗木:拍卖标的物中苗木的实际数量、状态、存活率等情况,以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与买受人交接日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对苗木的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存活等情况不作担保
6.产业政策:本次拍卖标的所在地位于陕西省汉中市,请竞买人在竞买前直接与相关部门进行接洽、了解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规定,如因竞买人不作充分了解进行竞买行为,在竞买后的投资项目不符合产业规划而无法实施等问题,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且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
7.现状交付:管理人对此次竞拍标的物所作的相关说明及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该标的物的任何保证,亦不作为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请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充分了解后谨慎参拍,一旦参拍即表明完全知晓并接受该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亦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依据
另,此次竞拍标的物以目前存在的状态就地进行交付,交付后,本标的物相应的看管、维护、损毁、灭失、安全等责任全部转移至竞买人处,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且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
8.请意向竞买人参拍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拍品所在位置: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牟家坝高家岭村三组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拍卖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1项、房屋建(构)筑物42项,共43项的破产财产公告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3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paimai.jd.com/detailUnaudit/30760938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依法处置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相关手续办理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因变更登记、交付等而发生的税费和之外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助剂公司)位于汉中市南郑区牟家坝高家岭村三组土地使用权1项、房屋建(构)筑物42项,共43项
(详见评估报告《陕德评报字(2023)第069号》),评估总价为:3281490元
具体明细见附件标的1:土地使用权:共1项,《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南郑县国用(2015)第0169号,土地使用权人: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座落:牟家坝镇高家岭村三组,使用权面积为8462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终止日期2058年4月15日,评估价值为1637400元,明细详见见附件
标的2:房屋建(构)筑物:共42项,其中部分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分别为:南郑县房权证南字第00022595、00022596、0022597、00022598号,房屋坐落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牟家坝高家岭村三组,产别私有产权
具体包括门卫室、新旧办公楼、车间、职工宿舍等房屋大部分建于1990年至2010年,少部分建于1987-1989年,截至评估基准日,部分房屋建筑物危房,整座厂区处于闲置状态
评估价值为1644090元,明细详见见附件起拍价:2953341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欧阳,联系电话:13369249800)三、拍卖标的相关情况说明1.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本次拍卖标的物中的房屋建筑物部分无证房屋
标的物中无证房屋:面积及数量为第三方现场勘查所得,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
拍卖成交后,无证厂房以拍卖成交后的现状进行交付;如破产企业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要求对无证厂房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破产企业实际占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财产拍卖成交价格
关于无证厂房后续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竞买人自行承担无法办证的风险,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与担保;关于无证厂房后续可能被相关部门依法拆除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对无证厂房、构筑物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占用情况:经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陶罐窑部分房屋存在占用情况,目前管理人已经告知占用人公司破产的情况,并与占用人协调迁让事宜
对于占用人是否搬离和搬离时间,管理人在此不做任何的担保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占用情况,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占用现状,最终竞拍后可能无法清退占用人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土地使用权: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证号、坐落、规划用途、土地面积、终止日期、使用权性质等相关信息来源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
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所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为准
如破产企业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要求对土地使用权的证载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拍卖资料所载面积或破产企业实际占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财产拍卖成交价格,管理人也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
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交付,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竞买人一旦竞拍即表明已完全知晓该标的物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及风险
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亦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依据
4.现状交付:管理人对此次竞拍标的物所作的相关说明及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该标的物的任何保证,亦不作为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请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充分了解后谨慎参拍,一旦参拍即表明完全知晓并接受该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亦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依据
另,此次竞拍标的物以目前存在的状态就地进行交付,交付后,本标的物相应的看管、维护、损毁、灭失、安全等责任全部转移至竞买人处,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且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
四、咨询看样本次拍卖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集中看样时间定于2024年10月24日9时至12时
有意者请自行与李经理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18049249873
请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务必进行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的认可,法院、管理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0月2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与法院将配合买受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产出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物业维修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款,以及权证费等不动产交易中心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全部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
2.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保管费、水电费、维修费及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3.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产权登记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京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请买受人于竞价结束后5日内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渔营路支行,账号:961002010024488896】汇款时备注蓝天助剂拍卖款
本次拍卖由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陕西得晟合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拍辅服务,本标的物存在2%综合服务费及0.5%平台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依据京东平台出具的服务费订单线上支付软件服务费
并将综合服务费汇至【户名:陕西得晟合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61050192090000005591】
3.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5.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紧张,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参拍,在公告载明的余款缴纳期内,一旦出现贷款延期,导致无法按期支付余款至管理人账户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依法不予退还
十一、交付手续的办理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及相关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劳动东路汉航家属南楼1-203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交付手续
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产权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
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拍或者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如有必要,由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二、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京东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
(详情请向京东网咨询)
十三、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请进行实地看样,未进行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理性参拍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欧阳,13369249800咨询、看样电话:李经理,18049249873法院监督电话:0916-5523608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竞买须知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3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paimai.jd.com/detailUnaudit/30760938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须知如下: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1项、房屋建(构)筑物42项,共43项四、本次拍卖按照法定公告期进行公示,就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情况,在拍卖公告中作了具体的说明
法院、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提供的说明、图片、视频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阅读本次《竞买须知》《拍卖公告》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并进行实地看样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不得再以上述理由,作为买受人悔拍或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依据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限购政策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0月2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九、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内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请买受人于竞价结束后5日内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渔营路支行,账号:961002010024488896】汇款时备注蓝天助剂拍卖款
本次拍卖由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陕西得晟合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拍辅服务,本标的物存在2%综合服务费及0.5%平台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依据京东平台出具的服务费订单线上支付软件服务费
并将综合服务费汇至【户名:陕西得晟合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61050192090000005591】
十二、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及相关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劳动东路汉航家属南楼1-203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交付手续
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买受人须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及相关费用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转让交付手续
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竞买人全部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在交付时可能产生费用(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维修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参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十五、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并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转让交付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拍或者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如有必要,由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本次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正常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之间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暂缓、中止、撤回本次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的相关拍卖文书,竞买人应在参拍价前如实向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有效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提供更新后的准确地址
因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准确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九、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欧阳,13369249800咨询、看样电话:李经理,18049249873法院监督电话:0916-5523608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Unnamed: 1;Unnamed: 2 评估基准日:2023年11月27日;nan;nan产权持有人名称:汉中市蓝天助剂有限公司;nan;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资产项目;评估价值1;土地;16374002;房屋建(构)筑物;16440903;机器设备;2349504;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59005;苗木;42320nan;nan;nannan;nan;nannan;nan;nannan;nan;nannan;nan;nannan;nan;nannan;nan;nan合计;nan;3564660评估机构:陕西德利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nan;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