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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td><\/tr>拍品名称及数量<\/td>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名下未登记房屋及附属设施<\/td><\/tr>拍品数量<\/td>4326.86㎡无证房产及附属设施<\/td><\/tr>拍品地址∕所在地<\/td>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泉镇方泉路8号<\/td><\/tr>拍品所有人<\/td>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td><\/tr>评估情况<\/td>2,487,849.00元<\/td><\/tr>评估基准日<\/td>2023年12月13日<\/td><\/tr>提供的文件<\/td>法院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td><\/tr>拍品基本情况<\/td>优先权购买权情况<\/td>不详<\/td><\/tr>担保物权情况<\/td>不详<\/td><\/tr>占用使用情况<\/td>目前有两户承租人占用部分厂房,具体情况自行查看<\/td><\/tr>Â其他瑕疵情况<\/td>自行查看确定<\/td><\/tr>拍品基本情况<\/td>具体情况见《评估报告》<\/td><\/tr>特殊说明<\/td>1、竞买人在竞拍前除知晓相关法律规定以外,必须充分了解并评估竞拍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避免因竞拍后无法进行权利转移过户而造成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自行调查是否存在瑕疵,竞买人一旦竞拍乃至竞拍成功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同意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商业风险和法律责任,管理人概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td><\/tr>2、对于本次拍卖标的价值请竞买人自行估计并承担风险
<\/td><\/tr>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1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管理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涉及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进行权属变更手续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td><\/tr>4、本次交易过程中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能产生的税费由各自依法承担,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向税务部门了解确认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税费
卖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须先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税费缴纳完毕后5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向管理人申请办理税费退还手续(管理人仅从收取的拍卖款中退还垫付款,如垫付款超过拍卖款则由买受人依法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
<\/td><\/tr>5、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因2户承租人未搬离,管理人正在通过诉讼解约,并已向滨湖区人民法院华庄法庭提交诉讼材料,故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视判决结果自行与承租人协商后续租赁事宜,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场及承担相关费用
<\/td><\/tr>6、如交易过程中涉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行政处罚款,资产过户产生相关费用、其他费用等明确的或潜在的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div><\/div>';特别申明:本次拍卖为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和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的拍卖,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管理人负责
本次拍卖接受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监督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22日10:00时至2024年10月23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上处置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配合,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或者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及起拍价1、拍卖标的: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名下未登记房屋及附属设施
起拍价:2,487,849.00元,保证金:25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2、【重要提醒】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因2户承租人未搬离,管理人正在通过诉讼解约,并已向滨湖区人民法院华庄法庭提交诉讼材料,故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视判决结果自行与承租人协商后续租赁事宜,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场及承担相关费用
因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名下未登记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为集体土地,须在拍卖开始前征得土地所有权人同意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三、咨询看样:自2024年9月21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确定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手续应于开拍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由管理人在竞买前至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备案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天向管理人提交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买受人应当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税费
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破产企业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应当于缴纳完毕后五日内凭相关税费支付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退还手续(管理人仅从收取的拍卖款中退还垫付款,如垫付款超过拍卖款则由买受人依法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
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管理人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另行依法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汇到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账号:524880206629)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拍卖款,法院或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付清全部价款并签署竞买成交书后,管理人将申请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按实物现状交付标的物,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予以配合
3、因2户承租人未搬离,管理人正在通过诉讼解约,并已向滨湖区人民法院华庄法庭提交诉讼材料,故拍卖成交前产生的租金由管理人收取,拍卖成交后的租金(如有)由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视判决结果自行与承租人协商后续租赁事宜,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场及承担相关费用
4、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竞买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买价款低于原竞买价款的差价
若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买价款低于原竞买价款的差价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5、如涉及抵押登记或查封的,管理人将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请求解除保全措施及抵押登记,该项工作的时间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拍卖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对于标的物价值请竞买人自行估计并承担风险
2、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因2户承租人未搬离,管理人正在通过诉讼解约,并已向滨湖区人民法院华庄法庭提交诉讼材料,故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视判决结果自行与承租人协商后续租赁事宜,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场及承担相关费用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8921520663法院监督电话:0510-8221159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解释为准
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9月21日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22日10:00时至2024年10月23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户名: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名下未登记房屋及附属设施
起拍价:2,487,849.00元,保证金:25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价值请竞买人自行估计并承担风险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五个工作日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并由管理人在竞买前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备案方可报名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拍卖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汇到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账号:524880206629)
十二、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拍卖款,法院或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为含税价
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收取的拍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税款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
自交接之日起的相关税费、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510-82211590管理人咨询电话:1892152066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以管理人解释为准
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