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28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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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生产设备一套 <结束>

房源编号:7777575

5.4万元
用途
28.65%
折扣率
2024-09-30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8.8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5.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南宁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4-09-30
  • 结束日期:2024-10-01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14号
  • 评估价:18.8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28.65%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2、标的物
    租赁情况:无租赁
    交易状态:一拍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南宁**饲料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标的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1、饲料生产设备一套(含料仓3个、粉碎机1台、搅拌机1台、制粒机1台、缝包机1台、成品仓4个),其它不详

2、存放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14公里处;3、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新旧程度使用性能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4、本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拆卸、提货、产生的拆除费用、物流费、搬运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本标的物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标的物详情具体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二、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9月30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三、第一次起拍价:54000元,保证金:5000元,加价幅度:500元

(如一拍流拍,则发起二拍,如一拍成交,后续拍卖自动取消)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两人以上(含两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它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仅委托广西法拍拍卖有限公司代为进行房产推介及展示(该项费用由法院在竞买成交款中支付,不另行向竞买人收取,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以其他名目向买受人索取拍卖费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的

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如工作中发现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有违法违纪行为、扰乱司法拍卖工作秩序的,将予以处罚

为维护现场看样的正常秩序,看样需实名登记,请看样人员听从本院工作人员或本院拍卖辅助机构的指挥,对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看样人员,本院将视情节予以处罚标的咨询、贷款咨询,联系人:15676769895(冯经理)、18275748399(黄经理)

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为免费,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

或请自行前往看样,实地考察了解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仅就现状进行拍卖,不能保证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及决定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因未了解所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特别提醒:拍卖成交买受人除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

尚欠的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税款、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可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意向竞买人如竞拍成交,请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本院不予负责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产权转移和费用负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持法院执行裁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缴税和权属变更手续

十、款项缴纳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2024年10月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明秀中支行,账号6232610760001086648)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说明: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

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执行局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

十二、法律法规: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十三、其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看样当天到达标的物所在地,竞买人对拍品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当面咨询本院拍卖辅助机构广西法拍拍卖有公司现场工作人员

十四、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10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1-2440928(谢法官)咨询机构:广西法拍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15676769895(冯经理)、18275748399(黄经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举报监督电话:0771-2440875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4年9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拍卖须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收到法院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身份证件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拍卖结束后,成交裁定送达前,拍卖人有权撤销拍卖,并全额退还竞买人交纳的资金,但不赔偿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771-2868279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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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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