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28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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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三拍】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7号众厦大楼四层、五层 <结束>

房源编号:7784042

967.056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07
起始日期
1820.5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31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967.0566万元
  • 单价:0.5312万元/平米
  • 区域:贵州省 贵阳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11-07
  • 结束日期:2024-11-08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7号众厦大楼(延安西路)
  • 评估价:967.056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820.5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居室数:52房
    小区:2号省政府
    经济类型:国有
    品牌:日产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拍品名称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7号众厦大楼四层、五层产权状况已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820.52房屋性质办公土地用途出让起拍价(元)9670566保证金1934113标的物所在区域贵阳市云岩区标的物位置延安西路67号众厦大楼四层、五层房屋产权证号筑房权证云岩字第001159号目前用途租赁附属设施附加信息资产交易合同转让方: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1-86827957受让方:XXX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768821151产权方:XXX联系电话:XXXXXXX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7号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遵循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资产转让标的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将其拥有(持有)合法权益,产权系XXX(以下简称丙方)所有的标的物XXX房产有偿转让给XXX(身份证号: XXXX)(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交易标的为甲方拥有(持有)合法权益的位于XXX房产(建筑面积:XXX㎡,房产证号:XXX号),以实物现状转让

2.甲方转让的交易标的经贵州金正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编号:XXXX号),标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XXX元 (大写:XXX元整)

3.交易标的房产现使用状况为(出租/闲置)状态,租期截至:XXX年X月X日

第三条 资产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本次资产转让以一次性支付方式进行,通过京东平台缴纳,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XXX元 (大写:XXXXX元整),由京东结算给甲方

第四条 资产交割事项1.甲乙丙三方按照规定,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完善不动产转移登记所需资料,乙方自行以其名义办理转让资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2.甲、乙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补充协议,以签订之日为时间节点,之前租金由甲方收取,之后租金由乙方收取,补充协议签订视为房屋占有完成转移

3.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由乙方承担4.标的资产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权属变更之前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权属变更之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前述相关费用未结清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对其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回,同时按本合同项下资产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未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视为违约,对其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回,同时按本合同项下资产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有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1.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时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规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2.如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次标的转让涉及的京东拍卖平台的技术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承诺1.甲方向乙方承诺转让的资产是真实、可靠、完整的,没有下列隐匿事实:(1)涉及国家机密和国家安全的

(2)所有权有争议的

(3)已被司法、行政部门采取司法、行政强制措施的

2.乙方向甲方、丙方承诺:(1)依法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资产受让,无欺诈行为

(2)已自行实地踏勘,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有关情况

(3)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也不得向甲方主张损失和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4)已阅读且了解本次网上公开竞价中《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的全部内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丙三方均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1.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前提下,能够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合同变更后,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权利义务,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条款不能履行的

3.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其他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八条 违约责任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房产信息若为虚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交付房产及其相关凭证给乙方,经乙方通知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移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同时按本合同项下资产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但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甲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等导致乙方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甲方不构成违约

3.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按本合同项下资产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由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鉴定费、保全担保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特别约定《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内容与本合同发生冲突,以本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 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若本合同适用专属管辖的,各方均有权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适用专属管辖的,各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玖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叁份

(以下无正文)附件:1.竞买公告2.竞拍须知3.标的物介绍转让方:(甲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受让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产权方:(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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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7号众厦大楼(延安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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