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29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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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汉江路的三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结束>

房源编号:7790013

633.632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13
起始日期
542.43平方米
建筑面积
1.168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04.036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633.6327万元
  • 单价:1.1681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十堰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4-11-13
  • 结束日期:2024-11-14
  •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汉江北路13号
  • 评估价:704.036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42.4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
    房屋结构:砖混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房
    小区:>堰市张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转让方:十堰市东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品牌:东风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span
    楼栋总数:4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pan><\/b><\/b><\/span><\/span><\/p>2、<\/span><\/b>张湾区<\/span><\/b>汉江街办汉江北路13号6幢1-1房屋(自建),房屋所在层数为第一层,总层数为一层,房屋不动产权号为:十堰房权证茅箭区字第30156933号,砖混结构,证载面积113.06<\/span><\/b>㎡<\/span><\/b>,评估价值为395710元,证载用途为商业

<\/span><\/b><\/b><\/span><\/span><\/p>ÂÂ3、张湾区汉江路217号土地使用权,权证号码为:十堰市国用(2005)第0601087元,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住宅,面积为1404.27<\/span><\/b>㎡<\/span><\/b>,评估价值3552803.1元

<\/span><\/b><\/span><\/span><\/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4日作出(2023)鄂03破申36号《决定书》,指定湖北杰信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十堰市东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13日10时至2024年11月14日10时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十堰市东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汉江路的三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1、张湾区汉江街办汉江北路13号4幢(1-3)-1房屋(自建),房屋所在层数为第一层,总层数为三层,房屋不动产权号为:十堰房权证茅箭区字第30156933号,砖混结构,初步测量面积为542.43㎡,评估价值为3091851元,证载用途为商业,实际用途为住宅

2、张湾区汉江街办汉江北路13号6幢1-1房屋(自建),房屋所在层数为第一层,总层数为一层,房屋不动产权号为:十堰房权证茅箭区字第30156933号,砖混结构,证载面积113.06㎡,评估价值为395710元,证载用途为商业

3、张湾区汉江路217号土地使用权,权证号码为:十堰市国用(2005)第0601087元,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住宅,面积为1404.27㎡,评估价值3552803.1元

三、起拍价:6336327.69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四、咨询看样: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7507287866(校周文),竞买人到实地看样的,由管理人安排看样时间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违章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1月29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十堰市东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三堰支行,账号:570384632436】买受人竞买成交后,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出具0.5%的软件服务费订单和2%的综合服务费,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

十二、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十堰市大洋百货C栋2001室)签署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破产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

十三、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五)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前述法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破产案件监督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1897249249913797831191联系人:刘律师王经理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十堰市东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24年10月28日十堰市东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13日10时至2024年11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管理人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1月29日前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十堰市东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三堰支行,账号:570384632436】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联系破产管理人签署、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地址:十堰市大洋百货C栋2001室)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交割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割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拍卖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破产案件监督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1897249249913797831191联系人:刘律师王经理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十堰市东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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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汉江北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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