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31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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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仙华街道前方大道168-14号的工业房地产 <结束>

房源编号:7810774

78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02
起始日期
315平方米
建筑面积
2.492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982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785万元
  • 单价:2.4921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金华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4-12-02
  • 结束日期:2024-12-03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仙华街道前方大道168-105号
  • 评估价:98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1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30日
    房屋结构:钢混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小区:应符合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转让方:浦江县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1
    楼栋总数:1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财产调查表(房屋)案号(2021)浙0726执3090号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方某某、黄某某拍品名称浦江县飞云金属压延厂所有的位于浦江县仙华街道前方大道168-14号的工业房地产(土地权利证书号:浦国用(2011)字第2987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1048696号)权利来源(2021)浙0726民初2560号、(2021)浙0726执3090号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现状房屋腾空情况尚未腾空,已签署腾空保证书,成交后半个月内腾空租赁情况不受保护配套情况水电齐全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1、法院查封情况:已查封2、抵押情况:抵押于本案申请执行人3、有无共有权人、优先权人:无4、其他瑕疵(有无违章建筑):尚有两幢未确权建筑物,分别为1幢配电房(实测面积约为9.84平方米),配电房位于宗地西侧红线外;1幢钢棚(面积约为315平方米,以实际为准)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浦国用(2011)字第2987号,权利人为浦江县飞云金属压延厂,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综合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04.58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56年12月1日

确权建筑物厂区内共有两幢确权建筑物,证载建筑面积合计为2324.2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工业

各幢建筑物情况简介如下表:暂定幢号建成年份证载结构证载所在层/总层数证载建筑面(㎡)《房屋所有权证》证号1约建于2006年钢混结构1-4层/4层2268.1501048696号2约建于2006年混合结构1层/1层56.14合计///2324.29/上述房屋证载所有权人均为浦江县飞云金属压延厂

③未确权建筑物尚有两幢未确权建筑物,分别为1幢配电房(实测面积约为9.84平方米)、1幢钢棚(实测面积约为315平方米)

配电房在用地红线之外本次评估范围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围墙、水泥地坪和配电设施等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情请实地查看并查看附件评估报告相关内容厂区内违章部分应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处理,详情请咨询浦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本院不负责违章部分的过户

特别说明:一、该宗土地产业定位应符合《浦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目标纲要》要求的相关产业(水晶和挂锁产业及高能耗产业除外),约定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亩,受让土地后1年内达产,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二、工业用地实行项目准入制,项目通过审查同意后才能准入,且必须根据《浦江县关于加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浦委改发【2020】5号)要求,与浙江省浦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转让投资建设合同》,约定相关指标和违约责任,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合同应明确该宗地产业项目年亩均税收未达到约定标准但不低于约定标准40%的,受让人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年亩均税收未达到约定标准40%的,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与实际差额部分支付违约金,同时,受让人无条件同意按照合同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由浦江县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或由浦江县政府指定有关国有公司收购项目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附着物

三、宗地存在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的,需按相关规定处置到位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四、工业用地(不动产)受让后不得分割转让

五、参拍企业在报名前须到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咨询,对相关入园条件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做到全面知情

对于不符合入园条件和产业政策的,不予办理入园手续和过户手续浦江县外企业参拍的,应向浦江经济开发区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因未咨询或未按上述规定参拍的买受人,需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导致的所有权无法转移以及企业入驻资格不符合造成企业不能入驻等一切不利后果

六、县内国有企业参拍的,按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七、工业用地转让政策请咨询: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3626891538;工业企业入园条件和产业政策请咨询:浦江经济开发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869271095

拍卖人对竞买人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不进行审核,不构成对竞买人条件的限制,不符合竞买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买受人成交后如有不符合监管要求的行为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政策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竞买人承担不利后果

税费负担情况:税费依法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承担,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未缴纳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评估价:982万元,起拍价:785万元,保证金:78.5万元,增价幅度:6万元

竞买人条件:工业用地不得转让自然人,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等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0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有意者请提前联系法院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人:张法官;联系方式:0579-88181292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如不自行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并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缴纳,可通过刷卡、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刷卡方式:到浦江县人民法院二楼诉讼服务大厅17号窗口刷卡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79-8818124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9-88181292(拍卖咨询、余款缴纳等)、0579-88181240(承办法官,标的物情况、领取法律文书等)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浦江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9/05户名:浦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浦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浦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最迟应在拍卖前一天,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网络司法拍卖开拍受报名人数限制;一人报名即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可通过刷卡、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重新拍卖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9-8818124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9-88181292(拍卖流程)0579-88181240(标的物情况)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浦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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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仙华街道前方大道168-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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