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序号<\/span><\/b><\/b><\/p><\/td>地块号<\/span><\/b><\/b><\/p><\/td>位置<\/span><\/b><\/b><\/p><\/td>面积(㎡)<\/span><\/b><\/b><\/p><\/td>土地<\/span><\/b><\/b><\/p>用途<\/span><\/b><\/b><\/p><\/td>土地使用期限<\/span><\/b><\/b><\/p><\/td>起拍价(万元)<\/span><\/b><\/b><\/p><\/td>保证金(万元)<\/span><\/b><\/b><\/p><\/td>备注<\/span><\/b><\/b><\/p><\/td><\/tr>1<\/span><\/b><\/b><\/p><\/td>07C-24号地块<\/span><\/p><\/td>蒙自市北京路以西、观澜路以南<\/span><\/p><\/td>27657.16<\/span><\/p><\/td>城镇住宅用地<\/span><\/p><\/td>2078.9.14<\/span><\/p><\/td>6830<\/span><\/p><\/td>1366<\/span><\/p><\/td>Â<\/p><\/td><\/tr><\/table>Â<\/p>1.基本信息<\/span><\/span><\/span><\/p>名称:红河州全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span><\/span><\/p>法定代表人:全宝芳Â<\/span><\/span><\/span><\/p>类ÂÂÂ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Â<\/span><\/span><\/span><\/p>成立日期:2006年02月09日<\/span><\/span><\/span><\/p>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span><\/span><\/span><\/p>营业期限:200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08日<\/span><\/span><\/span><\/p>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0784605592C<\/span><\/span><\/span><\/p>住ÂÂÂ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资源加工区[蒙自市全聚福花园1幢2单元104号]ÂÂ<\/span><\/span><\/span><\/p>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span><\/span><\/span><\/p>2.Â公司概况<\/span><\/span><\/span><\/p>全聚福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9日,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0784605592C
法定代表人:全宝芳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公司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资源加工区[蒙自市全聚福花园1幢2单元104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span><\/span><\/span><\/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4年11月30日10:00时至2024年12月1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云南玮元拍卖有限公司)对红河州全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序号地块号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备注107C-23号地块西二环路与护国路交叉口21281.54住宅、商业用地2050.6.174770954207C-24号地块蒙自市北京路以西、观澜路以南27657.16城镇住宅用地2078.9.1468301366二、咨询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均接受看样,但拍卖人不统一安排看样时间,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具体事宜可与拍卖人联系
特别提示: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看样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并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由此产生的问题(如测绘后办证面积与原证载面积偏差、土地使用权拆分后证载面积减少、第三人占用资产腾还等),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已知的和未知的瑕疵的确认,并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三、竞买人条件:1、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但须在开拍五个工作日前向拍卖人办妥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与本标的有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财产:(1)审理该破产案件的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2)该破产案件的管理人;(3)网络服务提供者;(4)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如拍卖标的物评估机构、审计机构、鉴定机构等);(5)第(1)至(4)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流拍五、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拍卖人、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方只承担卖方税费,其余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办证费等)及买方税费由买方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七、保证金和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尾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成交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向我公司支付成交价1.5%的拍卖佣金,除佣金外,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淘宝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详见淘宝平台标的首页)
4、拍卖尾款须于2024年12月31日17:00前一次性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尾款付款方式具体如下:全部尾款于2024年12月31日17:00前通过银行汇款到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称:红河州全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富滇银行红河分行;银行账号:120873980010000004570),并备注“07C-23号、07C-24号地块拍卖尾款”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余款支付时间届满未付尾款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拍卖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与拍卖人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标的物的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后,由管理人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凭相关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所需交纳的税、费,由原产权人及买受人按国家税收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因自身不具备购买人资格条件而参加竞买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管理人不承担因购买资格不符无法办理权利变更的风险,如出现未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拍卖物交付之时(不以办理产权转移为限),拍卖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拍卖物的权利是否变动,不影响风险负担九、送达地址确认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人送交的与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收件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拍卖人联系书面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并书面确认变更后的地址,使拍卖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特别提醒1、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文件,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拍卖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5、因标的物产权证办理时间较早,拍卖成交后因办理产权转移进行重新测绘的,重新测绘面积的不动产权证面积与原证载面积存在误差的,不对成交价款进行调整
6、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及《红河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必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方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转让房地产相关手续
拍卖人联系电话:赵先生1352901503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云南玮元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日我公司将于2024年11月30日10:00时至2024年12月1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云南玮元拍卖有限公司)对红河州全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拍卖资产为07C-24号地块,具体详见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土地结构、性质、瑕疵等情况不作担保土地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拍卖人对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拍卖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拍卖人确认并添加至平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366万元)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各标的物对应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保证金和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尾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成交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向我公司支付成交价1.5%的拍卖佣金,除佣金外,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淘宝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详见淘宝平台标的首页)
4、全部尾款于2024年12月31日17:00前通过银行汇款到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称:红河州全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富滇银行红河分行;银行账号:120873980010000004570),并备注“07C-24号地块拍卖尾款”
未按上述时间完成支付的,视为买受人根本违约,已支付的保证金或成交款将不再退还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与拍卖人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拍卖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付清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由于本次处置的资产中存在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在建工程(烂尾楼),其中部分在建工程未获得施工许可证,且全部在建工程存在施工资料不全的情形,本次拍卖处置仅就现状进行拍卖,是否能完善相关施工手续后继续复建,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再此,本公司及管理人不作任何担保,买受人应自行承担不能继续复建的风险及损失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人联系电话:赵先生1352901503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云南玮元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