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河南立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郑州)立亚(2024)(估)字第163号)拍品名称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城关镇七街道雨润大道以西、罗淮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来源司法裁定:(2024)豫1528执恢176号权证情况土地使用证号:息国用(15)第133号拍品所有人息县源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拍品现状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类型出让限制情况1、被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房地产估价报告》
拍品介绍坐落位置: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城关镇七街道雨润大道以西、罗淮路南侧
东至用地边界,西至空地,北至335省道,南至用地边界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674.80平方米
交通条件:有息寨路(S336)、罗淮公路(S337)、息州大道等各规格市政道路与省道
基础设施条件:宗地内地势平坦,动力地质使用影响较弱,环境工程地质条件较简单,场地稳定性较好,地下水对工程建设影响较小,地基承载力较宗地外基础设施开发程度达到“五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
供电设施完善,供电保证率高;区域内邮电通讯设施齐全,有线和无线两者相互补充,通讯保证率高;区域内路网密度较大,交通便利;用水保证率高;排水较通畅,统一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环境情况:该区域空气基本无污染,大气环境较好;地下水水质达到III类标准以上,地表水符合工农业、渔业生产要求;区域内有工业噪声污染源,声环境一般
产业集聚度:从产业门类看,产业集聚区已形成以食品加工业、服装纺织为主导,兼有建材、机械制造等其他产业的格局
综上,该土地位置较好,一面临街、形状规则,面积对土地利用有利,深度、宽度、地形、地质、地势等对土地利用均有利,各项规划指标符合所在区域城市规划,综合分析影响土地地价的个别因素条件总体评价较好
备注:拍品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674.80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65年7月19日,使用权人为息县源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息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城关镇七街道雨润大道以西、罗淮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息国用(15)第133号)的公告(第一次)息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息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息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376),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城关镇七街道雨润大道以西、罗淮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息国用(15)第133号),建筑面积、委托评估价、第一次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详见《标的物明细表》
本次拍卖采用分开拍卖的方式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暖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气、暖、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含以往所欠税、费)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2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息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账号:16770601040002357,备注必须注明“息县人民法院执行款”)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时的竞拍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人民法院,本院提供拍卖标的物仅有河南京法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或申请人垫付
本院拍卖不向竞拍人收取任何费用举报监督电话:0376-636706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574211314(宋法官)网拍咨询电话:0376-636706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息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息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城关镇七街道雨润大道以西、罗淮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息国用(15)第133号)的须知(第一次)息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息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息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37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城关镇七街道雨润大道以西、罗淮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息国用(15)第133号)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息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息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2月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2月24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息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账号:16770601040002357,并在2024年12月25日10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谯楼街道688号息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天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法院负责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暖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6-636706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574211314(宋法官)网拍咨询电话:0376-636706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息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