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20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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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光明大道232号3号商业楼四层B4009号商铺的不动产 <结束>

房源编号:7926974

79.246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05
起始日期
289.1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7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9.246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79.2465万元
  • 单价:0.274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贺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2-05
  • 结束日期:2025-02-03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光明大道232号
  • 评估价:79.246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89.1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是9.是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交易状态:撤回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贺州市光明大道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执行案号(2023)桂1102执231号之一标的物名称贺州市光明大道232号3号商业楼四层B4009号商铺的不动产情况说明1.标的物所在地:贺州市光明大道232号3号商业楼(富安居4楼)2.房产所有人:梁俊生、黄东秀3.网签合同所有权人:共同所有4.合同面积:289.17㎡(以办证测绘为准)5.房屋层数:所在4层6.规划用途:商铺7.结构:钢筋混凝土8.房屋是否查封:是9.是否电梯是10.是否抵押:否11.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否12.租赁情况:有租赁,租赁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13.物业,水电欠费情况:不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2024)桂1102执恢197号之一本院定于从2024年12月5日10:00至2025年2月3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4/02,户名: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对被执行人梁俊生、黄东秀名下共有的位于贺州市光明大道232号3号商业楼四层B4009号商铺的不动产【未办证】进行网络公开变卖

上述不动产位于:贺州市光明大道232号3号商业楼(富安居4楼);合同面积为289.17㎡(以办证测绘为准);商铺已查封,该商铺未抵押;物业及水电费情况:意向购买者自行前往了解,房屋其他信息请看标的物详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变卖竞价时间:从2024年12月5日10:00至2025年2月3日10:00(延时的除外)

变卖起拍价:792465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7900元

拍品看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了解,法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咨询电话:广西物资拍卖有限责任公司0774-5219562

三、变卖方式:从变卖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变卖周期内,一旦有人出价,变卖即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倒计时无人再出价则变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变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公告期间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看样

其他变卖咨询请联系本院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机构广西物资拍卖有限责任公司0774-5219562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为免费服务

六、变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七、特别提醒:1、该标的物未办证,于2018年7月23日已完成网签,合同编号:HZ2018004109,该商铺已全部交清房款,未备案

2、有租赁,租赁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

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

这些费用本院在确定拍卖保留价时已考虑,并降低价格作为拍卖保留底价,且未办证,存在过户周期长或不能过户办证可能,税费等相关费用不能确定和退税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司法网拍辅助费,由买受人承担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5、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6、按现状拍卖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桂1102执恢197号,开户银行: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427612010159944930-12873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逾期未支付完毕变卖尾款的,按悔拍处理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咨询电话:广西物资拍卖有限责任公司0774-5219562联系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南路60号贺州八步区人民法院2024年1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竞买须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变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多人共同购买该变卖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开始前二十四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八、【变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变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桂1102执恢197号,开户银行: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427612010159944930-128732】,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如果存在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的,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自愿负担

关于土地变性(集体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或商品房用地、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或商品房用地)部分的税金和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4-521182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广西物资拍卖有限责任公司0774-521956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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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光明大道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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