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26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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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白涛镇江西生活一区11幢1-1-2号住宅用房 <结束>

房源编号:7959641

7.072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12
起始日期
84.2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8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2.63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7.0728万元
  • 单价:0.084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涪陵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12-12
  • 结束日期:2024-12-13
  •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镇生活一区
  • 评估价:12.6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4.2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时已装修,有人使用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本公告附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400-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案号(2024)渝0
    楼栋总数:1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表拍品名称重庆市涪陵区白涛镇江西生活一区11幢1-1-2号住宅用房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案号(2024)渝0102执恢1371号权证情况01969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用途及性质用途:住宅用房;权利性质:划拨使用情况拍卖公司勘验现场时已装修,有人使用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重庆市涪陵区白涛镇江西生活一区11幢1-1-2号住宅用房2.税费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本次拍卖房产土地性质为划拨,提请竞买人注意拍卖成交后若需划拨转出让(能否办理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确认为准),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全额承担变更土地性质所产生的费用

3、辅助机构查勘现场时,证载楼幢门牌号与现楼幢门牌号(现楼幢门牌号为:建峰南路3号)不一致,以产权部门办证为准

4.辅助机构查勘现场时在锦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及当事人处了解到,截止2024年10月无物业欠费

标的物欠费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勘验未能查询相关水电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9622283';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已电话通知送达当事人

现将本次拍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拍卖公告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2日10:00至2024年12月13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8,户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涪陵区白涛镇江西生活一区11幢1-1-2号住宅用房据评估报告显示:据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告知单显示,产权证号为:01969号;房屋建筑面积:84.21平方米,套内面积:73.54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证载标的物所在楼层(名义层):1层;房屋结构:混合结构;用途:住宅用房;权利性质:划拨;权利限制:有查封;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2.63万元,起拍价:7.0728万元,保证金:1.4万元,增价幅度:1400元(以及其整倍数)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联系拍卖公司确认看样时间

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9622283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若竞买人属联合竞买人,应当委托一名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拍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拍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特别提醒: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

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

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辅助机构查勘现场时,证载楼幢门牌号与现楼幢门牌号(现楼幢门牌号为:建峰南路3号)不一致,以产权部门办证为准

辅助机构查勘现场时在锦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及当事人处了解到,截止2024年10月无物业欠费

标的物欠费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勘验未能查询相关水电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房产土地性质为划拨,提请竞买人注意

拍卖成交后若需划拨转出让(能否办理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确认为准),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全额承担变更土地性质所产生的费用

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

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6、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确认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11、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涪陵实验路分理处;账号:9558853100012541912)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1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9622283法院咨询电话:023-72810218;法院监督电话:023-72812808;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竞买须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2日10:00至2024年12月13日10:00(延时的除外)对涪陵区白涛镇江西生活一区11幢1-1-2号住宅用房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8,户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

(三)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五)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六)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相关的说明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尾款),于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涪陵实验路分理处;账号:9558853100012541912)

十、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办理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买人注意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23-72810218;法院监督电话:023-72812808;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962228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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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镇生活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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