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网拍标的情况说明(房产)执行案号(2024)湘1321执恢542号执行法官周法官标的名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19号103号楼1单元1101房产及573号地下车位使用权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明号鲁(2021)青岛市城阳区不动产证明第0025924号土地证号-标的所有人牛金珠评估价格(元)2528700元价值时点2024年3月26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有租赁,2025年10月25日到期有无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无抵押拍卖成交后可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房屋建筑面积(m2)135.72m2专有部分建筑面积(m2)-分摊面积(m2)-房屋户型4室2厅1厨2卫2阳台房屋楼层11/11(地上)装修情况室内装修为精装修
外墙面为墙砖;内墙面为墙纸、地面为木地板,天棚石膏吊顶;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天棚为铝扣板吊顶;安装入户防盗门
周边配套标的物东至仁城路、南至纬二路、西至泽城路、北至春阳路附近有909路、948路等公交车经过该地段,交通较便捷
所在区域配套设施较齐全附近青特公园、城阳国学公园、白云山公园等文体设施;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机构;万达广场(青特店)、青岛城阳万象汇等购物中心;青岛市城阳人民医院、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白云山幼儿园、白云山学校、田旺路小学、青岛实验高级中学等教育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较好
优先购买权人有';双峰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2月14日10时至2024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双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8/01,户名:娄底市双峰县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19号103号楼1单元1101房产及573号地下车位使用权,房屋建筑面积135.7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不动产权证明号为鲁(2021)青岛市城阳区不动产证明第0025924号,权属人为牛金珠
评估价格:2528700元,起拍价:1416072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7000元及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看样请事先联系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8:00-12:00,14:30-17:30)2、咨询联系人:向女士(17763777425);3、请意向竞买人自行看样,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临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
2.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权属转移登记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时间不作承诺,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有权机关确认的拍卖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4.本标的物目前由租户使用,实际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
标的物房屋为精装空房出租,房屋内家具、家电、灯具为租户购买,不包含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5.标的物房屋建筑面积以买受人实际办理产权登记为准,房屋建筑面积的变化对拍卖价格不产生影响
6.标的物地下车位无产权,仅具有使用权
根据《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中记载的标的物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自该车位交付之日起至2086年8月9日(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之日),如遇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政府行为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买受人自行与物业公司签订《车位服务协议》7.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买资格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法院不退还拍卖款,相应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8.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仅出具相关文书协助过户
五、对标的物享有优先竞拍权资格人,需在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申请优先竞拍权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竞拍权资格参加竞拍,逾期不申请或不提供合法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优先竞拍权
截止公告日尚未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本拍卖公告期的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六、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应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在法院送达完成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至有关财产产权管理部门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书面退税申请等相关资料(税收凭证备注中应注明涉税不动产坐落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不动产地址信息一致),申请退返垫付的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产权管理机构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
逾期不办理退返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负责退返,因此导致相关垫付税费无法在本院退返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气等开户(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10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备注:(2024)湘1321执恢542号房产拍卖款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以本院公告的余款缴入截止时间为准),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开户单位:双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峰县支行银行帐号:76032489057872534开户行行号:31356247603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
双峰县人民法院地址:双峰县新行政中心八本街与富厚路交叉路口;邮编:417700法院咨询电话:0738-6858879(周法官)咨询、看样电话:17763777425(向女士)举报、监督电话:0738-682936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双峰县人民法院2024年11月27日竞买须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2月14日10时至2024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双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8/01,户名:娄底市双峰县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但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本案拍品价值鉴定(评估)的社会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150000元以上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5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七、买受人付清拍卖全款后3日内(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到娄底市双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并联系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官电话:0738-6858879(周法官)举报、监督电话:0738-682936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双峰县人民法院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