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30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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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北里147号地下一层第404号车位 <结束>

房源编号:7987647

10.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29
起始日期
34.4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93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7.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0.1万元
  • 单价:0.2933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厦门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4-11-29
  • 结束日期:2024-11-30
  •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北里
  • 评估价:17.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4.4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标的所在
    车位:4号车位权利来源司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赁/钥匙/限购情况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查封租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14日
    建成年限:('', ':2010年')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有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位(泉水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涉案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提供文件《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北里147号地下一层第404号车位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提供文件《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标的所有权人黄瑞贵房屋权益状况产权证号所在层/总层数建筑面积㎡用途第00844176号-1/134.44人防车位土地权益状况使用权类型结构地类用途分摊使用权面积㎡/钢混/21.54竣工年代土地性质终止日期2010年国有建设用地2076年12月31日止标的实物状况(一).标的财产范围标的为黄瑞贵所属的位于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北里147号地下一层第404号车位(泉水湾一期,建筑面积:34.44㎡)车位房地产

(二)标的基本状况:土地基本情况1、四至:东至凤安路、西至乐天路、南至乐海北路、北至凤林路

2、形状:基本规则

3、规划条件:标的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北里147号地下一层第404号车位(泉水湾一期),宗地面积为26278.67平方米,标的所在楼宇为住宅楼,物业管理较好,绿化环境较好

4、开发程度:红线外“六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燃气)

宗地内目前土地已全部开发完成,并已建成现房,开发程度100%

(三)建筑物基本状况:1、建筑结构:钢混

2、设施设备:配备消防系统、电梯、安全楼梯、门禁等,设施设备较齐全

3、建成时间:2010年

4、维护状况:根据估价人员实地查勘,标的维护保养较好,使用正常,属一般房

根据直线法测算并结合现场查勘确定,综合成新率约77%5、装饰装修:标的所在楼宇为钢混结构住宅楼,标的位于该楼宇的地下一层,现作为车位使用,地面地坪漆粉刷、内墙面及天棚涂料粉刷标的为混合结构

特别提示:其他详细信息请仔细浏览评估报告电子版

2、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拍卖标的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为准,按拍卖标的的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付以实际交付的情况为准,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信息表中对标的情况的介绍仅供参考,标的物的实物情况及所存在的瑕疵请意向人务必自行实地了解,公告中所提供的标的照片及视频资料仅供参考,标的中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有意者请事先实地勘查标的的实物现状及瑕疵情况,未看样而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即视为已知并接受该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造成的各项损失及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4、涉案车位(评估时有租赁情况),在车位成交后,可能存在当事人拒绝腾退及强制腾退时间不确定等风险,请竞买人慎重考虑谨慎购买,若参与竞买上述风险自行承担

另因腾房时间不确定及其他因素影响,导致买受人可能存在租房支出及其他开支费用,此费用自行承担法院不予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14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23日13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本院已委托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拍卖咨询: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5986008虎女士15209685527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标的物瑕疵情况务必请意向竞买人实地调查了解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八、与本财产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日前与本院联系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颐和城府分理处,账号:6228401207095908668),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咨询人:张法官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951-4017132拍卖咨询: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4017126虎女士15209685527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竞买须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90时起至2024年11月3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1/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68.kr5f0y)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关于竞买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三)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23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九)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拍卖标的为: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北里147号地下一层第404号车位,建筑面积34.44平方米

标的位置:依据评估报告标的基本情况:依据评估报告标的权属状况:依据评估报告土地权属状况:依据评估报告他项权利状况:标的未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故其证号、房屋他项权利人等信息不详

标的现状:车位有租赁情况,具体承租人没有提交租赁合同,租赁时间不祥,务必请意向竞买人亲自去了解租赁情况,未实地了解的视为已知上述情况,后期产生各项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拍卖标的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为准,按拍卖标的的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付以实际交付的情况为准,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信息表中对标的情况的介绍仅供参考,标的物的实物情况及所存在的瑕疵务必请意向自行了解,公告中所提供的标的照片及视频资料仅供参考,标的中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有意者请事先实地勘查标的的实物现状及瑕疵情况,未看样而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即视为已知并接受该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造成的各项损失及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4、涉案房屋(评估时有承租情况),在车位成交后,可能存在当事人拒绝腾退及强制腾退时间不确定等风险,请竞买人慎重考虑谨慎购买,若参与竞买上述风险自行承担

另因腾房时间不确定及其他因素影响,导致买受人可能存在租房支出及其他开支费用,此费用自行承担法院不予承担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颐和城府分理处,账号:6228401207095908668)

八、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拍卖标的产权登记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或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咨询人:张法官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951-4017132拍卖咨询: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5986008虎女士15209685527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中鹿拍卖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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