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大道与富民路交汇处富民居8号楼2单元7楼702室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案号(2024)豫1503执恢171号权证情况/标的所有人河南宏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期2024年9月23日标的现状建筑结构钢混结构用途成套住宅利用现状空置过户情况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被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提供的文件《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估值304110元
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93.00平方米周边配套交通:附件有平桥大道、富民南街等主次干道,有1路、11路、18路等公交线路
公共设施:附近有恒达磷化幼儿园、平桥区第一小学、信阳市第一初级中学、信阳大桥医院、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中国建设银行、平桥公园、美廉美鲜品生活超市等
土地开发程度:宗地外部六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宗地内开放程度“六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及场地平整)
详细信息户型为2室2厅1厨1卫,外墙面刷涂料;彩铝窗;入户处安装防盗门;室内地面为水泥砂浆拉毛,墙面及顶棚为水泥砂浆抹平
标的物瑕疵情况以现状为准,参与拍卖视为认可标的物所有瑕疵竞拍后的不能进行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法院无关其他费用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大道与富民路交汇处富民居8号楼2单元7楼702室的公告(第二次)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8日10时至2024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大道与富民路交汇处富民居8号楼2单元7楼702室;评估价:304110元;第二次起拍价:273699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备注:该房产属于小产权房产,房屋面积以当事人提供的《【东方豪庭】认筹协议书》上记载的面积,《【东方豪庭】认筹协议书》里面提到的【东方豪庭】小区,经过市场调查得知后改名为富民居小区
温馨提示:该法拍房可贷款购买、详情请咨询于经理,联系电话:15938263933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暖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气、暖、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含以往所欠税、费)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2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信阳市平桥支行,户名: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账号:6232638000108188692),备注必须注明“平桥区法院执行款”)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时的竞拍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本院拍卖标的物仅由河南京法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院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举报监督电话:0376-667101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6-6362263(杨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司法辅助电话:15066813671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大道与富民路交汇处富民居8号楼2单元7楼702室的须知(第二次)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2月18日10时至2024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平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11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2月26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信阳市平桥支行,户名: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账号:6232638000108188692),并在2023年12月27日10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中心大道平桥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6-636228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6-636226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