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东端5号所有财产(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鲁0685执2264、2266、2267、2268、2269、2270、2271-2号房屋产权证烟房权证牟字第032685号土地产权证烟国用2009第44163号标的所有人烟台大中华联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0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是否已腾空是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无经营情况无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查封抵押有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房屋建筑面积6254.06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土地使用面积19495平方米其他介绍部分土地上附着物(无证房产一处36.8平方米、院内水泥地面2250平方米、观景湖890平方米、北院墙205米、东南西院墙305米、蓄水池6平方米、外围护栏562.2米、消防水池426.7平方米、门口石护栏10个、桑树45棵、槐树31棵、水杉2棵、杨树2棵、忍冬15棵、龙柏87棵、法桐1棵
)标的物估值评估总价双方当事人议价:7212.5万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其他费用情况';竞买公告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招远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1日10时至2024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招远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5/06户名:招远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东端5号所有财产(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
土地产权证:烟国用2009第44163号,使用面积:土地使用面积19495平方米;房屋产权证:烟房权证牟字第032685号,房屋建筑面积:6254.06平方米
起拍价:57700000元,保证金:5770000元,增价幅度:288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个人竟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院办理委托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电话:1866053931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鲁地税发【2017】42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执行,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
十、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
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十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十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招远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市支行,账号:15365101040027174),并于尾款缴纳后七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招远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到招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二十、竞拍成功后通过电话:18660539315联系本院,处理拍卖后续事宜
咨询电话:18660539315举报电话:0535-8245346联系地址:招远市安康中路69号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招远市人民法院2024年12月5日竞买须知招远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1日10时至2024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招远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5/06户名:招远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东端5号所有财产(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
土地产权证:烟国用2009第44163号,使用面积:土地使用面积19495平方米;房屋产权证:烟房权证牟字第032685号,房屋建筑面积:6254.06平方米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的成交条件是: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鲁地税发【2017】42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执行,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三、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
十四、买受人收到我院的成交裁定书之日可交接标的物
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七日内将尾款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招远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市支行,账号:15365101040027174)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4)鲁0685执2270号拍卖款],并于尾款缴纳后七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招远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到招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八、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二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18660539315举报电话:0535-8245346联系地址:招远市安康中路69号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招远市人民法院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