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南明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贵州省镇远县舞阳镇平冒街天河花园A栋2层房屋的公告(第一次拍卖)(2024)黔0102执恢1261号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12日10时至2025年1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51/05)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贵州省镇远县舞阳镇平冒街天河花园A栋2层[权证号:黔(2018)镇远县不动产权第0000568号]房屋,面积:916㎡
评估价:5480400.00元起拍价:4384320.00元保证金:80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0元(或整倍数)情况说明:该房屋未腾空,租赁、抵押情况自行核实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限于房屋,不包含室内暂未腾空、可移动、未搬离的家具家电等物品,公告中展示图片仅为房屋户型参考,而非房屋实际腾退交付标准
如有其他瑕疵,本院不做任何承诺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若有前述情况,由欠款的债权人另行主张,不在本次拍卖内处置
二、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所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请意向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法院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到不动产处办理过户手续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贵州省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省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标的物交易环节需缴纳的税费,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相关过户风险由双方各自承担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内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终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成交确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收款账号:623261058004097652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巴巴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贵州省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851-85518121咨询电话:19985107449/1821227925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舞阳镇平冒街天河花园A栋2层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