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拍品名称灵山县县城城区燕山路的房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土地使用权证号:灵国用(2006)第01-203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灵房权证字第200616924号拍品所有人梁焕辉、梁焕用拍品现状标的物住宅租赁情况有钥匙无备注房屋用地面积:1520.47㎡,房屋建筑面积:6427.56㎡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1、该房产已办理产权证,权利人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梁焕辉、梁焕用共同共有,本次拍卖按照现状拍卖;2、该房产已办理查封及抵押登记;3、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详情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4、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先了解相关办理过户手续、需准备材料及需缴纳税费等政策、标准
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费依照法律规定缴纳(除所欠银行的和开发商代还的按揭贷款外)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水、电、煤、物业欠费等相关费用自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5、无证建筑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责令整改及罚款或拆除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灵山县县城城区燕山路的房产区域内分布有丰江市场、灵山县实验小学、灵城一幼、灵山县一中学、灵山步行街、中山公园、灵山县公安局等,生活服务及教育配套等公共服务设备条件较齐全;该房产总层数为8层,存在租赁;更多详情请自行了解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本院将于2025年1月14日10时至2025年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灵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灵山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7/03?)
对本院(2024)桂0721执1930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梁焕辉、梁焕用共同共有坐落于灵山县县城城区燕山路的房产以及被执行人农月娟、梁钧共同共有坐落于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38号新朝阳商业广场一层A1004号商铺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现公告如下:一、标的物详情:被执行人梁焕辉、梁焕用共同共有坐落于灵山县县城城区燕山路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证号:灵国用(2006)第01-203号,房屋用地面积:1520.47㎡,房屋所有权证号:灵房权证字第200616924号,房屋建筑面积:6427.56㎡,共八层】以及被执行人农月娟、梁钧共同共有坐落于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38号新朝阳商业广场一层A1004号商铺【房屋所有权证号:邕房权证字第01614927号,房屋建筑面积:68.12㎡】,经本院委托广西和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计税评估燕山路的房产价格为2588.73万元;A1004号商铺市场价格为400万元
该房产、商铺本院已查封,未清空,全部存在租赁,相关事项已依法公告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1月14日10时至2025年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燕山路的房产保留价、起拍价为20709840元,保证金201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起拍价:A1004号商铺保留价、起拍价为400000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拍卖活动不收取任何拍卖佣金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予以罚款,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
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二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由于不可以开门进屋,请自行参观、看样,了解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详情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能实地看样的不建议竞买;未看样的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税、费与拍卖人无涉
请自行了解相关办理过户手续、需准备材料及需缴纳税费等政策、标准,如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充分了解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成交价款扣减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灵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灵山县支行三海支行,账号:6228401527137886667),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否则将视为无异议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不可以按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谢程鸿19977713524;执行局内勤:0777-6428847、0777-6428749
联系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4号灵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公告媒体: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本院将于2025年1月14日10时至2025年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灵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灵山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7/03?)
对本院(2024)桂0721执1930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梁焕辉、梁焕用共同共有坐落于灵山县县城城区燕山路的房产以及被执行人农月娟、梁钧共同共有坐落于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38号新朝阳商业广场一层A1004号商铺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梁焕辉、梁焕用共同共有坐落于灵山县县城城区燕山路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证号:灵国用(2006)第01-203号,房屋用地面积:1520.47㎡,房屋所有权证号:灵房权证字第200616924号,房屋建筑面积:6427.56㎡,共八层】以及被执行人农月娟、梁钧共同共有坐落于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38号新朝阳商业广场一层A1004号商铺【房屋所有权证号:邕房权证字第01614927号,房屋建筑面积:68.12㎡】,经本院委托广西和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计税评估燕山路的房产价格为2588.73万元;A1004号商铺市场价格为400万元
该房产、商铺本院已查封,未清空,全部存在租赁,相关事项已依法公告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三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进行委托)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予以罚款,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
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六、【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三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九、【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网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标的物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
十、【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拍卖成交价款扣减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灵山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淘宝网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并在全部缴纳拍卖余款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灵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灵山县江南大道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拍卖活动不收取任何拍卖佣金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灵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灵山县支行三海支行,账号:6228401527137886667)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即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亦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不足的差价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另视情节轻重,本院可对原买受人予以拘留、罚款等惩罚措施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2天内,买受人须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并于交付手续办妥后3天内自行接收全部的拍卖标的物
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先了解相关办理过户手续、需准备材料及需缴纳税费等政策、标准
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除所欠银行的和开发商代还的按揭贷款外)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水、电、煤、物业欠费等相关费用自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罚款、扣分等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与法院无涉
本次拍卖的房产尚未完成腾房,拍卖成交后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腾房交付;拍卖标的物交付时间一般为一至三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延长
拍卖成交价为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价格,标的物现状以移交时状态为准,是否包含装修、家具、家电其他附着物等财产不确定,请竞买人自行与标的物占有人协商解决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买受人应承担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7-642060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本院网络拍卖(变卖)辅助机构灵山泓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谢程鸿19977713524;执行局内勤:0777-6428847、0777-6428749
联系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4号灵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