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13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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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文化巷40号-煤建小区第32幢第4单元第06层601室(建筑面积66㎡) <结束>

房源编号:8045943

35.28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27
起始日期
6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34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4.11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5.288万元
  • 单价:0.5347万元/平米
  • 区域:甘肃省 兰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12-27
  • 结束日期:2024-12-28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文化巷40号
  • 评估价:44.1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层)装修情况室内客
    钥匙:确认钥匙有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4单元
    居室数:601室
    小区:号-煤建小区
    商圈区域:中学近;商场:北京华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公交车
    教育学校:博爱天使幼儿园
    娱乐健身:商场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
    楼栋总数:2幢
    装修配置:壁纸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文化巷40号-煤建小区第32幢第4单元第06层601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甘71执恢40号之一不动产登记证明兰房(安私)产字第1687号-2标的所有人李岁杂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10.21标的现状标的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划拨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已腾空是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咨询限购说明请自行向有关部门确认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66平方米楼层当前楼层6层(共8层)装修情况室内客厅地砖地面,墙面壁纸贴饰,局部石膏板吊顶;卧室地砖地面,墙面涂料粉刷,无吊顶;卫生间地砖地面,墙面砖到顶,PVC吊顶;室内分室为木门,塑钢窗,设分户钢制防盗门;拍卖对象与隔壁602室住宅共用楼道另设一钢制防盗门

购买年份2004年周边配套交通:有15路、72路、121路、131路、B1路、TB1路等多路公交车可通往城区各地,出行便利;教育:博爱天使幼儿园、安宁区十里店小学、兰州市第四十五中学,距离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近;商场:北京华联超市,物美超市、培黎商场等

其他介绍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购房日期:2004年01月20日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甘肃法助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931108

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931-5199399

评估价:441100元;起拍价:352880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已委托甘肃法助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甘肃法助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

联系400-0931108电话预约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受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受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五、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优先购买权人情况: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领取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退税申请,并附上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竞拍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有意者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未咨询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后的处理:拍卖成交后,提交购买资格经法院审查通过后,请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凭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九、拍卖保证金及尾款的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具体情况冲抵拍卖产生的损失、差价及相关债务,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依法强制执行

拍卖余款在2025年1月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西路支行;行号:104821004553;账号:6232638500100184250),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4)甘71执恢40号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文化巷40号-煤建小区第32幢第4单元第06层601室拍卖余款”,若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

十、保证金充值说明: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此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甘肃法助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931108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拍卖须知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至2024年12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网址:www.sf.taobao.com/0931/08),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买受人虚构资格或不具备购买资格条件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符合相关政策具备购买条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兰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7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1月4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西路支行;行号:104821004553;账号:6232638500100184250),若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若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

并在缴纳尾款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甘肃法助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93110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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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文化巷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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