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青铜峡市小坝朔方街311号(现287-1号)营业房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提供文件(1)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2)《评估报告电子版》标的所有权人柴少延房屋权益状况房屋所有权证号所在层/总层数建筑面积㎡规划情况第10011191号1/639.19商业服务土地权益状况使用权证号地号地类用途分摊使用权面积㎡//其他商服用地6.53使用权面积㎡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出让2057年08月16日标的实物状况(一)标的位置:该房屋坐落于青铜峡市小坝朔方街311号(现287-1号)营业房,其四至为:东至青铜峡市气象局,南至朔方街,西至永庆路,北至永庆家园B区住宅区,距离市级商业中心(小坝步行街)1.5千米
(二)标的基本情况:房产情况:该房屋主体为一幢6层混合结构住宅楼,于2010建成,标的所在层数为1层,南北朝向,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现状用途为商业,房屋建筑面积为39.19平方米
栋楼外墙部分贴文化石、部分刷涂料;入户门为钢框玻璃双开门、外带卷帘门,塑钢窗
室内一层地面铺800mm×800mm地瓷砖,墙面刷乳胶漆,顶棚部分刷乳胶漆、部分石膏板吊顶/贴石膏线,层高3.1米;装修为普通装修
标的结构稳定,主体无沉降现象,室内水、暖、电设施齐全,地面、墙面及门窗均无破损现象,维护及使用状况较好
土地基本情况:该房屋宗地地形、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目前达到宗地红线外“七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宗地红线内“七通一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宗地内“场地平整”
(三)标的权属状况:房屋权益状况: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青铜峡房权证小坝字第10011191号,房屋所有权人:柴少延,共有人:单独所有,用途为商业服务,建筑面积为39.19平方米,混合结构,总楼层为6层,位于第1层
土地权益状况: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为柴少延,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53平方米,终止日期:2057年08月16日止
(四)他项权利状况:至价值时点,该房产已设定抵押权,权利人为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叶盛信用社
(五)查封情况:截至价值时点,该房屋已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查封
(六)标的现状:已查封,已抵押,现出租使用
(七)使用管制及相邻关系:该拍卖标的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不存在相邻关系的限制
他项权利状况他项权证号/抵押权人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叶盛信用社其他权利状况查封情况已查封租赁有钥匙/限购情况竞买人应当符合拍卖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需亲自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和确认,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易税费承担情况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由买受人全部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4小时拍卖咨询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邓女士13619538818';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小坝朔方街311号(现287-1号)营业房的变卖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至2025年2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m.tb.cn/h.fztkkzv,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标的名称青铜峡市小坝朔方街311号(现287-1号)营业房标的所有权人柴少延产权证号青铜峡房权证小坝字第10011191号建筑面积㎡竣工年代设计用途所在层39.192010商业服务1/6评估价:160200元;变卖价:115344元;变卖预缴款:115344元;保证金:6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该拍卖标的现出租使用,租赁期限为2024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4日,租金已支付
该拍卖标的无欠缴暖费,未缴纳2024年度暖费
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标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现状和有关部门、单位具体答复为准(一)标的位置:该房屋坐落于青铜峡市小坝朔方街311号(现287-1号)营业房,其四至为:东至青铜峡市气象局,南至朔方街,西至永庆路,北至永庆家园B区住宅区,距离市级商业中心(小坝步行街)1.5千米
(二)标的基本情况:房产情况:该房屋主体为一幢6层混合结构住宅楼,于2010建成,标的所在层数为1层,南北朝向,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现状用途为商业,房屋建筑面积为39.19平方米
栋楼外墙部分贴文化石、部分刷涂料;入户门为钢框玻璃双开门、外带卷帘门,塑钢窗
室内一层地面铺800mm×800mm地瓷砖,墙面刷乳胶漆,顶棚部分刷乳胶漆、部分石膏板吊顶/贴石膏线,层高3.1米;装修为普通装修
标的结构稳定,主体无沉降现象,室内水、暖、电设施齐全,地面、墙面及门窗均无破损现象,维护及使用状况较好
土地基本情况:该房屋宗地地形、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目前达到宗地红线外“七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宗地红线内“七通一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宗地内“场地平整”
(三)标的权属状况:房屋权益状况: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青铜峡房权证小坝字第10011191号,房屋所有权人:柴少延,共有人:单独所有,用途为商业服务,建筑面积为39.19平方米,混合结构,总楼层为6层,位于第1层
土地权益状况: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为柴少延,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53平方米,终止日期:2057年08月16日止
(四)他项权利状况:至价值时点,该房产已设定抵押权,权利人为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叶盛信用社
(五)查封情况:截至价值时点,该房屋已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查封
(六)标的现状:已查封,已抵押,现出租使用
(七)使用管制及相邻关系:该拍卖标的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不存在相邻关系的限制
(八)拍卖标的范围:柴少延所属的位于青铜峡市小坝朔方街311号(现287-1号)商业用途房地产,即建筑面积为39.19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分摊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权益),包括房屋正常使用不可分割的共用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不包括房屋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等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12日9时起至变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1、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和权利负担
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过户所涉及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出让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后10日内将垫付的相关票据交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逾期未交垫付的税费相关票据,则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再处理
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账号:622840120722559016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正业通房司评报(2024)第81号评估报告,标的评估价格以该评估报告相同房型,相同面积房型价格为参考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53-3722639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951-5054377拍卖咨询: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13619538818青铜峡市人民法院2024年12月11日变卖须知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至2025年2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m.tb.cn/h.fztkkzv,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并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参与竞买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结束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15344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账号:6228401207225590162)
并在竞买成功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出让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后10日内将垫付的相关票据交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逾期未交垫付的税费相关票据,则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再处理
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正业通房司评报(2024)第81号评估报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53-3722639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951-5054377拍卖咨询: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13619538818青铜峡市人民法院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