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民族大学武鸣校区7号公寓楼东南面商业街1-3号铺面招租项目项目编号BBWCQJY24-1550挂牌价151200元/年登载网站www.bbwcq.com交易保证金40000元标的所在地区广西南宁标的所属行业----信息披露(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17时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5日10:00限时报价周期:180秒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一、出租方承诺我方(广西民族大学)作为出租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招租标的简介㈠标的清单标的编号标的名称面积(㎡)挂牌价(元/年)竞价阶梯(元/次)交易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备注17号公寓楼东南面商业街1-3号7015120010040000场地年租金的25%1.租赁期限:铺面竞租成交之日起10天内为铺面装修期,租赁期限从铺面竞租成交之日起第11天起至2026年1月15日
2.只能用于经营桂林米粉店
㈡标的简况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大道1号广西民族大学武鸣校区7号公寓楼东南面,现为空置状态,无原租户
备注:1.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
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2.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不设立居住权
4.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文件/三、交易规定交易条件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按业态规划只能用于经营桂林米粉店,不得用于其他经营
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铺面竞租成交之日起10天内为铺面装修期
4.承租人应充分了解学校的行业特性,自行承担和应对经营风险,以及经过实地勘察了解房屋的现状后方可报名
承租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出租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改变5本项目不允许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
6.竞租人成交后3天内向出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是中标金额年租金的25%,如不按期缴纳即作为自动弃标处理
履约保证金任何时候都不得抵偿租金、罚金,直至租赁期满,由出租人按规定无息退还
7.承租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202X年月日至2026年1月15日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00)
8.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铺面租赁协议书并缴纳需缴的全部费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承租人正式开展营业前,必须分别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含人身、财产险),每个保种的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10.承租人承租后须按出租人水电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开通水电
11.出租人负责供应承租人经营所需的水电(南宁市停水停电或线路出现故障除外),如铺面需要进行水电增容,承租人自行承担增容工程所有费用,出租人提供增容工程相关便利
承租人电器设备须在安全用电的原则下使用,安装电线要工整规范,严禁超负荷用电
12.承租人对出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内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按规定办理项目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出租人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13.承租人必须诚信、合法合规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所产生的相关责任
14.承租人经营食品类销售、生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要求
不允许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产生噪音、重空气污染业务15.承租人所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不得高于同地区同行业的市场价格
16.承租人对学校的规定必须做到令行禁止,晚上经营时限不得晚于学校规定的晚休时间
17.承租人必须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和出租人对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自觉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
18.承租人自行按规定聘用人员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及办理其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会劳动保险,自行解决所聘用人员的食宿、交通和其他相关费用,承担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产生的相关费用
19.承租人在每学期开学初应,将所聘人员的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到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经营期间更换人员的,应在更换人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出租人备案
20.承租人自行负责铺面内部及场地周边环境卫生工作
21.承租人租赁铺面期间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物业费按1.5元/月.㎡收取
22.承租人自行负责保管好铺面内所有物品,经营期间如发生的财物被盗、丢失等责任全由承租人承担
23.承租人如在铺面增设或改造设备、设施,或进行改造装修,须先经学校书面同意,自行承担费用,安装施工过程产生的相关纠纷及经济问题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4.铺面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承租人移交铺面时需保证墙面、地面、天面及相关设施设备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承租人投入建设的隔墙、电路、电线、插座等设施设备须保持完好无损,无偿转交给学校
以上设施设备的处置权、收益权归学校25.承租人必须对铺面经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来配备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27.报名前可以到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1-3260458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不接受非法人组织、个体户、联合经营体报名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竞价服务费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竞价成交的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成交价款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内向出租人缴齐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25%),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和物业费,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户名:广西民族大学账号:2102111309249010118开户行:工行广西南宁市西乡塘支行标的交割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交易方式动态报价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5日10:00限时报价周期:180秒竞价阶梯:100元/次竞租登记竞租登记手续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报名手续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③供近“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
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3.注意事项(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交易保证金及其相关规定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1.风险提示
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无
3.意向承租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4.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5.如涉及现场踏勘需在踏勘条款中增加本条约定: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承租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联系方式标的咨询出租方:梁老师0771-3260458交易所:张经理18978887123;报名咨询罗经理:0771-5885208咨询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监督电话0771-5808839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五、相关附件下载附件材料1.授权委托书.doc2.标的照片.zip3.租赁合同模板.doc特别声明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意向承租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