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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金坛区工挂[2024]21号【信息时间:2024-12-23】【我要打印】【关闭】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金坛区工挂〔2024〕21号经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批准,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竟买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增价规则幅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GJT20242101良常路北侧、丹阳门北路西侧地块一22042工业用地≥1.545-60≤13502645264510万元GJT20242102良常路北侧、丹阳门北路西侧地块二49920工业用地≥1.545-60≤13505990.45990.410万元GJT20242103良常路北侧、丹阳门北路西侧地块三49171工业用地≥1.545-60≤13505900.55900.510万元GJT20242104良常路北侧、丹阳门北路西侧地块四33141工业用地≥1.545-60≤13505120.65120.610万元GJT20242105良常路北侧、丹阳门北路西侧地块五4402工业用地≥1.545-60≤1350624.3624.310万元GJT20242106良常路北侧、丹阳门北路西侧地块六17813工业用地≥1.545-60≤13502581.12581.110万元GJT20242107良常路北侧、丹阳门北路西侧地块七13808工业用地≥1.545-60≤13502109.62109.610万元GJT20242108良常路北侧、丹阳门北路西侧地块八20688工业用地≥1.545-60≤13502482.62482.610万元GJT20242109良常路北侧、丹阳门北路西侧地块九38369工业用地≥1.545-60≤13504803.34803.310万元GJT20242110良常路北侧、丹阳门北路西侧地块十42139工业用地≥1.545-60≤13505105.15105.110万元GJT20242111良常路北侧、丹阳门北路西侧地块十一40707工业用地≥1.545-60≤13504884.84884.810万元GJT20242112良常路北侧、丹阳门北路西侧地块十二26463工业用地≥1.545-60≤13503175.63175.610万元GJT20242113良常路北侧、丹阳门北路西侧地块十三38143工业用地≥1.545-60≤13504577.24577.210万元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外,(必须符合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并通过发改、环保备案)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本次出让宗地块仅接受独立申请,不可联合申请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8日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金坛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12.21.191.86:81)(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7日上午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于2025年1月15日下午4点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网上交易系统将在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的次日上午9点前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一次有效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月7日上午9点至2025年1月17日上午8点止,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上午9点,每轮倒计时4分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地块GJT20242104地上建筑物面积51540.98平方米,起始价包含建筑物价款1143.7万元;地块GJT20242105地上建筑物面积4221.88平方米,起始价包含建筑物价款96.1万元
地块GJT20242106地上建筑物面积22238.2平方米,起始价包含建筑物价款443.5万元
地块GJT20242107地上建筑物面积22774.05平方米,起始价包含建筑物价款452.6万元
地块GJT20242109地上建筑物面积33851.28平方米,起始价包含建筑物价款199万元
地块GJT20242110地上建筑物面积8509.74平方米,起始价包含建筑物价款48.4万元
(二)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报价一次,否则竞买无效,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受让人应向监管部门出具总额不低于土地出让价款总额5%的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保函(保单),由竞得人自行选择
开、竣工履约保函(保单)或现金按宗地收取,收取总额最高为500万元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市民中心C座513室联系电话:0519—82900389、82838964、82328729联系人:高先生、唐女士、王女士开户单位: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开户行及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获取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