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24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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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安市广安区广南东路498号-1层87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结束>

房源编号:8101246

0.049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1-09
起始日期
49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00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49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0.0498万元
  • 单价:0.0001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广安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5-01-09
  • 结束日期:2025-01-10
  •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南东路
  • 评估价:0.049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9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车位:7号车位暂无修改记
    空置情况:闲置
    看样时间:看样。具体看样时间为2025年1月8日
    小区:明:有,小区
    拍卖原因:涉案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的声明一、本院通过网
    配套情况:车位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广安天晟拍卖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特别说明:1.以上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小区业主

二、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本院现已委托四川广安天晟拍卖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

具体看样时间为2025年1月8日(看样需提前3天电话预约,法院根据预约情况决定是否如期进行)

咨询电话:400-0019168、19934017301(微信同号)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款项支付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拍卖平台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平台技术咨询:400-8222870)

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交付(一)权属转移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1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建设路支行,账号:12664692846620071834),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确定权属,后期能否办证及办证时间本院不做承诺,如能办理产权手续,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地址、权利性质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标的物交付拍卖成交后,本院将根据执行情况进行实物交付

标的物交付前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气及物业费】,具体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400-0019168、19934017301(对拍卖财产信息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826-2738102(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拍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广安市广安区广南东路498号-1层87号车位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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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南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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