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商铺<\/span><\/div>当前租赁情况:<\/span>未出租<\/span><\/div>建筑面积:<\/span>1032.73平方米<\/span><\/div>土地面积:<\/span>428.01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商铺类型:<\/span>其他<\/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1028号(五亭龙商务广场)1-2层整体拍卖,起拍价1434万元,保证金145万元
<\/span><\/span><\/span><\/p>房屋位于1-2层,房屋建筑总面积1032.73㎡;土地使用权总面积428.0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商业服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43年06月29日止
<\/span><\/p><\/p><\/span><\/div><\/div><\/div><\/div><\/div><\/div>';竞买公告特别提醒:本次竞拍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物内部的家具、家电等可移动固定资产,请各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详尽勘察了解,一经竞价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请各竞买人谨慎竞价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月27日9时起至2025年1月28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平台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1、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1028号(五亭龙商务广场)1-2层整体拍卖,起拍价1434万元,保证金145万元
房屋位于1-2层,房屋建筑总面积1032.73㎡;土地使用权总面积428.0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商业服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43年06月29日止
2、高邮市尚程国际家居广场A-3#-117和118,房屋位于1层,(117和118建筑面积各约34.66㎡),起拍价:54万元,保证金6万元
3、高邮市尚程国际家居广场A-3#-212和213,房屋位于2层,212和213建筑面积各约58.48㎡),起拍价:68万元,保证金7万元
4、高邮市尚程国际家居广场A-3#-306,房屋位于3层,建筑面积约86.64㎡,起拍价:24万元,保证金3万元
备注:标的2-4,房屋性质:私房,规划用途:商业;地类(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至2050年04月01日止
房屋目前未腾空,有租赁,租赁期至2025年03月31日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买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参与竞买拍卖房产的,应当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并书面向本公司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同时,竞买人竞买前可向房产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了解购房政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书面提供购房证明,因买受人不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由买受人依法承担悔拍等一切法律后果
三、重大事项披露:1.标的物有不动产权证
其中标的2-4系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经司法裁定以物抵债而取得的抵债资产,有抵债裁定,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标的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2.标的物按现状竞拍
拍卖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六、保证金交纳及处置1.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2.竞价结束后,待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交纳软件服务费后,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日内解冻原路退回(具体以淘宝网公示为准)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6日17时止接受咨询
有意者请与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约定看样时间,统一看样时间暂定于2025年1月24日-25日
有意者需看样请与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八、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转让合同》
买受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尾款(扣除交易保证金后余额)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迈皋桥支行,账号:320006632018170072088)
备注:(标的名称)成交价款九、平台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网络竞价佣金)1.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交纳相应比例的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平台公示《商业资产处置收费规则》)及综合服务费
如买受人不按时交纳平台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则视为悔拍,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软件服务费缴费方式:标的物竞价成功后,平台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竞买人通过线上提示完成相关费用支付
3.综合服务费(网络竞价佣金)缴费方式:标的物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在限定时间内将综合服务费(本次竞价单个标的:按拍卖成交价500万元(含)以下1.68%收取;拍卖成交价500-1000万元(含)1.98%收取;拍卖成交价1000万元-2000万元(含)0.01%收取)通过线上提示完成支付
十、标的交付竞价成功后,有关拍卖标的交付事项按《资产转让合同》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十一、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标的1-房屋坐落于扬子江北路1028号(五亭龙商务广场),证载权利人系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目前空置
扬子江北路1028号(五亭龙商务广场)1-2层整体拍卖,拍卖标的不含室内可移动的资产
标的2-4系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经司法裁定以物抵债而取得的抵债资产,目前有租赁,拍卖标的不含室内可移动的资产
房屋性质:私房,规划用途:商业;地类(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至2050年04月01日止
房屋目前未腾空,有租赁,租赁期至2025年03月31日该房产系以物抵债而取得的抵债资产,有抵债裁定,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2、竞买人应提前自行了解该标的能否过户,并由受让人自行承担不能过户的风险,与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及委托人无关
3、本次竞拍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物内部的家具、家电等可移动固定资产,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可能存在墙体、屋面渗漏情况以及原所有人的未尽债务等其他问题,竞买人请自行判断,认可后方可参与竞价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竞买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标的物转让交割手续由买受人与委托人联系办理,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仅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并交付买受人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等欠费,由房屋权利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和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7、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相关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8、成交后,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双方解除合同,买受人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利息
9、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
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15952742653徐女士13913368272夏先生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标营4号信息软件大楼8楼拍卖须知我公司将于2025年1月27日9时起至2025年1月28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参与竞买拍卖房产的,应当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并书面向本公司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同时竞买人竞买前可向房产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了解购房政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书面提供购房证明,因买受人不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由买受人依法承担悔拍等一切法律后果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月25日前向我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网实名认证相一致),经我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付事项按《资产转让合同》有关约定进行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请慎重参拍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特别提醒: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转让合同》
买受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尾款(扣除交易保证金后余额)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迈皋桥支行,账号:320006632018170072088)
买受人逾期未按约定支付拍卖价款的,委托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额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要求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拍卖人和委托人有进一步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的权利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双方各自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等欠费,由房屋权利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和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本须知解释权归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其它未尽事宜,依据《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十七、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联系人:徐女士15952742653夏先生13913368272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