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转让挂牌公告项目编号锦公产权网挂2024-50号项目名称13户房屋转让转让方锦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坐落于标的1太和区市府东路宝地城E区1-7号,房屋建筑面积1824.69㎡;标的2大连中山区建华巷17号1层1号,房屋建筑面积149.76㎡;标的3古塔区平安里44-1号,房屋建筑面积294.33㎡;标的4凌河区卫东街30-139号,房屋建筑面积171.30㎡;标的5凌河区解放路五段30-81号,房屋建筑面积92.80㎡;标的6古塔区汉口街100-82号,房屋建筑面积279.26㎡(纪检罚没);标的7兴业人家11-72号,房屋建筑面积115.06㎡(纪检罚没);标的8古塔区汉口街93-41号,房屋建筑面积224.7㎡(纪检罚没);标的9凌河区明德花苑7-105号,房屋建筑面积184.97㎡(纪检罚没);标的10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C区12-26号,房屋建筑面积99.94㎡;标的11太和区凌南西里10-37号,房屋建筑面积,148.26㎡(土地性质划拨);标的12阜新镇民富社区河滨路3-5号楼二单位-2171,房屋建筑面积140.68㎡;标的13古塔区人民街六段北方明珠小区32号楼10号,房屋建筑面积20㎡(纪检罚没)转让底价标的1:656.89万元;标的2:164.74万元;标的3:270.76万元;标的4:97.82万元;标的5:81.48万元;标的6:133.21万元;标的7:41.20万元;标的8:107.19万元;标的9:107.10万元;标的10:47.48万元;标的11:63.91万元;标的12:45.02万元;标的13:3.40万元;公告期起止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4日展示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1月2日至1月3日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进行实地踏勘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加价幅度0.1万元整数倍竞价起止时间自由报价期为2024年12月31日9时至2025年1月15日10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10时起保证金金额标的1:131.38万元;标的2:32.95万元;标的3:54.15万元;标的4:19.56万元;标的5:16.30万元;标的6:26.64万元;标的7:8.24万元;标的8:21.44万元;标的9:21.42万元;标的10:9.50万元;标的11:12.78万元;标的12:9万元;标的13:0.68万元
交纳形式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0908548209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营业部行号:104227018505保证金缴纳时间意向受让方请于2025年1月14日14时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执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5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保证金处置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2.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和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买受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受让方须知1.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转让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3.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4.所有房屋无抵押、无出租,房屋成交前欠费由转让方负责缴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金等由买受人承担
(所需费用由竞买人提前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中心及税务局等部门确认)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联系人宋洪伟联系电话0416-211084313841687508联系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转让方联系人赵凯联系电话13897874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