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于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环城南路83号(玉泉在水一方)10个车位使用权权利来源自建权证情况地下车位无产权证拍品所有权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地产性质车位为住宅配套租赁情况无租赁权利限制情况1、无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5年1月3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环城南路83号(玉泉在水一方)10个车位使用权,车位号为577、583、587、588、601、604、605、618、640、641号
该车位实际作为该小区住宅配套的车位参考价100000元,起拍价100000元,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月29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者自行往现场察看
三、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拍;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与评估报告相对应)为准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和了解标的物现状和使用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因车位为小区配套物业设施,车位使用权购买时在同等条件下,小区业主购买优先(需提前在开拍日十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法院审查后赋予优先购买资格,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办公用房及门面有租赁合同的,如欲购买,需提前在开拍日十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法院审查后赋予优先购买资格,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六、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办证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日前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24小时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日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长江广场支行,账号:623263760010610268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咨询及看样电话:网拍辅助机构-湖北中友拍卖有限公司丁经理:15997670688
法院监督电话:0717-6341307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港窑路60号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2025年1月13日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5年1月3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与评估报告相对应)为准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和了解标的物现状和使用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详细咨询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收确认执行裁定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收确认执行裁定书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1、因车位为小区配套物业设施,车位使用权购买时在同等条件下,小区业主购买优先(需提前在开拍日十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法院审查后赋予优先购买资格,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2、办公用房及门面有租赁合同的,如欲购买,需提前在开拍日十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法院审查后赋予优先购买资格,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按网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金额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2月8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港窑路支行,账号:6232637600106102685),并在2025年2月15日前到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港窑路6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咨询及看样电话:网拍辅助机构-湖北中友拍卖有限公司丁经理:15997670688
法院监督电话:0717-6341307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港窑路60号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