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1-14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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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009号)标的4: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60号B座5层(1002.09㎡) <结束>

房源编号:8169233

1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1-09
起始日期
6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5万元
  • 单价:0.25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大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1-09
  • 结束日期:2025-01-22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
  • 评估价:1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大连产权交易所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装修、水、电、
    租赁情况:有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注册资本:17330000.0
    法定代表人:尹世春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
    座位数:座机:0411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监测编号标的名称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公告日期公告截止日期现场展示时间2025-01-09至2025-01-22(欲现场勘查出租标的的,须提前1个工作日与出租方取得联系: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3654117685;展示时间: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展示地点:出租标的所在地

)网络竞价时间2025-01-24(网络竞价开始时间:详见房地产出租明细表;网络竞价的加价幅度:详见房地产出租明细表

)统一展示时间2025-01-09至2025-01-22(欲现场勘查出租标的的,须提前1个工作日与出租方取得联系: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3654117685;展示时间: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展示地点:出租标的所在地

)详细信息资产信息资产概述1、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出租标的不可避免存在磨损、老化、破损等情况,出租方对房屋建筑质量(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体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和渗漏、房屋配套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等)及其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设备、设施不作任何保证,依法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对出租标的进行一次性全面查验

如意向承租方未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对出租标的进行查验,视为意向承租方已通过其他方式对出租标的已进行全面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

资产地图位置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大连松辽船厂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22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尹世春注册资本(万元)1,733.000000经济类型A05002企业类型A19001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1020024128207X7经营规模小型内部决策情况其他交易条件公告期1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5)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部分出租标的原租赁合同现租赁期满

根据相关规定,原承租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原承租方欲对该房屋行使优先承租权,须在信息披露期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产生多家意向承租方,则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参与行权

若原承租方未在信息披露期间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参与行权,则视为原承租方对出租标的放弃优先承租权

优先承租权具体的行权规则详见本项目交易方式2、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辽宁兴翼房地产士地资济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4年12月6日为估价时点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为方便意向承租方尽职调查,本项目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公告期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

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出租标的租赁期限为1年

3、本项目保证金(非交易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

4、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比例,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5、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章确认大连产权交易所发放的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

(4)已阅读知悉并同意出租方提供的附件《租赁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5)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工作日内将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结算账户,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资产交接单》,以及完成租赁资产的交付,租赁资产交付之日开始计租

承租方不得拖欠租金,如承租方拖欠租金的,除需补齐租金外,拖欠期间每日按年租金0.4‰交纳违约金,且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资产

(6)知晓并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保证金(非交易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

《租赁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之时,承租方返还租赁资产后,经出租方验收没有租赁资产损毁、承租方拖欠租金或相关费用以及承租方其他违约行为的,由出租方如数返还,期间不计算利息

若经出租方验收发现有租赁资产损毁、承租方拖欠租金或相关费用、以及其他因承租方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可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剩余部分返还承租方,不足部分由上方根据出租方的实际损失继续承担相应责任

(7)知晓并同意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取暖费、物业费、修缮费(包括屋顶、墙壁、地面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全部费用)、装修、水、电、燃气、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即:租赁期间因承租方承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以上费用如有,由承租方承担,如无,出租方亦不负责办理或协调,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8)知晓并同意本项目的附件《租赁合同》(样本)所披露的全部内容

(9)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7、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8、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租金、拒付保证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处置方案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交易方式说明1、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只产生符合条件的房屋承租人意向承租方(以下简称“优先承租权人”)时,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租赁双方按出租底价与优先承租权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只产生符合条件的除房屋承租人以外的意向承租方(以下简称“非优先承租权人”)时,则视为优先承租权人放弃行权,大连产权交易所将按照如下方式组织交易:(1)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非优先承租权人时,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租赁双方按出租底价与非优先承租权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优先承租权人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3、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同时产生符合条件的优先承租权人和非优先承租权人时,大连产权交易所将组织优先承租权人与非优先承租权人一同参加网络竞价,优先承租权人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享有多次行权的权利,即优先承租权人可多次对非优先承租权人的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行权,优先承租权人行权则视为优先购权人取得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并不代表最终报价,非优先承租权人可通过加价的方式获得更高的有效报价

在非优先承租权人取得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优先承租权人放弃行权的,则非优先承租权人成为承租方;在优先承租权人取得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非优先承租权人放弃加价的,则优先承租权人成为承租方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无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收款账号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签章确认大连产权交易所发放的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资产交接单或租赁资产使用安全、环保协议书的;⑥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次租金、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⑦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约定支付首次租金、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原路径无息返还

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经办人联系方式项目咨询赵先生咨询电话13654117685项目报名谷女士报名电话座机:0411-65850505;QQ:172765282;手机:17896216770现场报名地址网上报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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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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