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1-14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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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A <结束>

房源编号:8170488

49.679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1-13
起始日期
1676.4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29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9.6791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9.6791万元
  • 单价:0.0296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济宁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1-13
  • 结束日期:2025-01-24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太白楼中路
  • 评估价:49.679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676.4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理、装修等,所产生
    注册资本:1.0
    转让方: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宋巧霞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空调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挂牌起止日期:2025-01-13至2025-01-24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SWZC250032监测编号GR2025SD1000279标的名称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A转让底价49.6791万元/年挂牌日期2025-01-13挂牌截止日期2025-01-2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中介机构山东中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4-11-11评估结果(万元)49.6791备案单位地址出租面积1676.475出租用途所有标的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服从管理;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洗浴、宾馆、医院、金属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出租期限三年免租期限无租金支付方式分期支付详细信息项目包含:综合楼一层西数第四间、综合楼第二层整层、综合楼负一层东半部及负一楼梯前厅

项目房产整体承租标的房屋不得进行场地分割,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经营用途,不得转租、分租、或委托他人经营

标的位于: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太白楼中路11号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5-01-13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

第1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2、3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十五天以上,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否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资产含3宗子标的,为整体承租

标的房屋不得进行场地分割,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经营用途,不得转租、分租、或委托他人经营

2、所有标的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服从管理;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洗浴、宾馆、医院、金属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3、标的房屋查看联系人:魏庆宽

联系电话:0537-2353265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

鲁中创评字(2024)第111106号5、该标的行使优先权的承租方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

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细则(试行)》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现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若现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视为放弃承租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竞价成功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同意出租方对相应标的重新挂牌,同时,该标的交易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除以12计算),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屋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

租期届满,经验收出租标的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自行对场地进行整理、装修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皆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人和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占用标的房屋面积以外的出租房的任何空间或场地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承担所发生的水、电、气、暖、网络、通讯等所有运行维护费用

电费每度1.2元,水费每方5.5元按照济宁市办公区取暖费统一标准(每平方米30.8元)承担租赁房屋中央空调取暖费,供暖时间为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15日,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算实际供暖天数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装修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法经营,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洗浴、宾馆、医院、金属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1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15、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房屋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1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交易机构审核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承租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出租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太白楼中路11号法定代表人宋巧霞注册资本5356企业类型其他内部决策情况其他类型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刘女士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81272777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peym@sdcqjy.com看货联系人魏庆宽看货联系电话0537-2353265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附件材料《现场踏勘确认书》查看附件材料暂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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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太白楼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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